日前,有网友发文称,黑龙江哈尔滨一栋居民楼的承重墙被砸,导致该楼栋住户无法回家。4月30日,记者从当地多部门了解到,共有200户左右的居民受到影响,部分居民已经被安置在宾馆,该事件目前正在处置中。
网友发文称,哈尔滨市松北区裕民街道利民学苑B栋2单元,有租户擅自拆除承重墙,导致该楼栋每层基本都有墙裂情况,业主也因此无法回家居住。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在正在装修的室内,多面墙体被拆除,其中一面墙体钢筋缠绕。
居民楼承重墙被拆。图源:网友
小区物业4月28日发出的紧急通知显示,“由于B栋2单元3层业主装修触碰承重墙体,导致2单元4楼、6楼楼体墙体开裂,为了大家的人身安全,现进行紧急疏散撤离。请B栋业主马上离开B栋,家中禁止留人,等待明日进一步通知,通知后仍未自行离家疏散的后果自负。”
前述网友还贴出一张社区4月29日安置事发楼栋住户的通知:“根据临时指挥部意见,按照每日200元/户的标准给予居民住户业主货币补偿,直到房屋可以居住为止,后续各位居民可按照社区通知签订安置手续。”
物业发布的紧急通知。图源:网友
4月30日,记者拨打事发小区物业电话,一名女子称,目前他们也在等待处理进展。另有物业工作人员称,各部门正在处理。
金泰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4月28日发现事发楼栋承重墙被破坏后就上报了,各级部门随即介入处理。共有200户左右的居民受到影响,现在有居民已经被安置在宾馆。
裕民街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街道所有干部以及社区工作人员都在现场进行处置。
松北区政府办和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已接到相关情况上报,目前正在处置中。
延伸阅读
上海一业主在公共楼道搭厨房,还明确表态:拒不整改
公共楼道被邻居打造成“自家厨房”,光从照片上看,很可能会误认为这是私人住宅。
公共楼道被打造成“自家厨房”
橱柜、水池、锅碗瓢盆一应俱全, 占道严重,这就是普陀区宜川六村53号6楼601室业主胡女士发来的求助。
公共楼道搭厨房成“普遍现象”
协调陷入“僵局”
胡女士说,隔壁603户把厨房全部外移到公共走廊上,还私拉了水管和煤气管,这给胡女士的生活带来了不少环境和安全问题。无奈之下,她向居委会和城管部门求助调解,可邻居却依然我行我素。
公共楼道被打造成“自家厨房”
在公共楼道搭厨房
为什么没法整改呢?
记者在现场看到,宜川六村是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老公房小区,楼梯左右两侧各有两户人家,楼里的公共通道几乎都变成了两户人家共同使用的空间。有的业主甚至在公共楼道外安装了铁门,可以说,楼里的改造现象非常普遍。
求助人胡女士
求助人 胡女士:我们家没有使用公共区域,我邻居却把厨房全部外移到走廊上。我想请邻居把公共区域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为了这件事,我从去年10月份就通过居委跟邻居协商,但他没有接受协调方案。
从去年10月至今
协调似乎陷入了“持久战”
而居委会的回复也有些“无能为力”的意味
宜川六村第一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李亚
宜川六村第一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李亚:我们对601和603两户人家进行了多次协调,但都没有达成一致。603业主确实有占用公用通道的情况,物业上门查看后对他开具了《整改通知书》,居委也把相关情况报给了街道的平安办和城管部门,城管也约谈过业主,但对方都没有自行整改。所以,在多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我们建议601业主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603业主的态度很明确:拒不执行!拒不整改!
楼道里把公共区域变成厨房的人家不在少数,603业主不配合整改很有可能是认为,既然这是楼里的普遍现象,凭什么我要改,而其他人不改呢?
公共楼道里的厨房
违建被街道“默认”:
两家协调好即可
协商不成可走司法程序解决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管理办主任孙晓阳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管理办主任 孙晓阳:自从去年8月份我们接到投诉后,就上门约谈过当事人,这种行为属于相邻空间的使用纠纷,由于涉及居民们的实际居住需求,所以街道不能强行执法,只能让城管部门开具《整改告知书》。在居民拒不配合的情况下,我们建议胡女士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孙晓阳介绍,在咨询过城管法制科后得知,居民需要对公共空间的使用达成一致,如果没能达成一致且拒绝配合整改的,可以以“侵害相邻权”进行民事诉讼。
这个案例似乎有点
“法不责众”的意思?
一边是居民认为生活空间不够,所以不停地向公共区域扩展,以至于私搭厨房在楼栋中成了普遍现象;另一边,其余居民认为该行为侵占了公共走道影响正常生活所以不断投诉;两者交锋,没完没了。街道反复协调也没能拿出方案,可明明违建事实就摆在眼前却拒不执法,最后只能由居民自行走司法程序,那么,街道对于侵占空间的行为是不是有点默认“合理化”的意思呢?
该楼栋其他楼层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管理办主任孙晓阳最后说,百姓的事情还是要商量着做。对于街道来说,遇到此类事件还是以保民生,调解为主。街道不会强制所有居民一定要把公共区域清空,而是建议大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共同使用。
这个案例多少有些无奈,也许601业主胡女士面对的不是603一户人家,她面对的是整栋楼里有着私自搭建行为的所有业主。如果最后由司法介入,很有可能因为她的一纸判决,就导致大家在公共楼道占用的空间要全部拆除。话又说回来,私自搭建厨房占道的业主零成本,可诸多“胡女士们”的权益,又由谁来保障呢?
然而,街道也似乎站在了已经占用空间的业主那边,那是不是只要业主有理由,只要生活有需求,那么就可以随意触碰法律底线,相关部门也就可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了呢?老公房居民私搭厨房可能有其历史成因,那么解决办法就要以不顾法律底线为方法吗?
老公房小区中业主利用公共空间做厨房,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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