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求,字子有,是周文王第十子冉季载的嫡裔。孔门七十二贤之一,以政事见称,多才多艺,尤擅长理财,曾担任季氏宰臣。公元前484年率左师抵抗入侵齐军,并身先士卒,以步兵执长矛的突击战术取得胜利,又趁机说服季康子迎回了在外流亡十四年的孔子。可以说是孔子的最得意的门生之一。但是有一次因为帮助季氏做事,受到了老师严厉的批评,孔子甚至说出了“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的话。此事在《论语.先进篇》有记载,其原文是: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周公”,按朱熹的注释“周公以王室至亲,有大功,位冢宰,其富宜矣”,周公是指周公旦,身为天子至亲,武王之弟,成王之叔,又是周朝的开国元勋,对国家有大功,他的富裕应该是理所当然的。钱穆先生的注释则是“此乃周公旦次子世袭为周公而留于周之王朝者。周、召世为周王朝之公,犹三恒之世为鲁卿。”此处周公并不是单指周公旦一人,而是指以周公旦为始祖的,世袭为周公的其后代。就与三恒世袭为鲁国上卿性质一样。
本章的译文是,季氏比周朝周公一族还要富有,而冉求为了使季氏更加富有,居然还要替季氏聚敛财富,孔子说:“这个人不是我的门徒,你们可以大张旗鼓的去声讨他!”
孔子这所以这么生气,按朱熹的注释原因是这样的,“季氏为诸侯之卿,而富过之,非攘夺其君、刻剥其民,何以得此?冉有为季氏宰,又为之急赋税以益其富。”孔子曾经说过“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在孔子的眼中季氏身为诸侯的卿大夫,其富有甚至超过了诸侯,如果不是使用了攘夺其君、刻剥其民的不当手段,怎么得到如此大量的财富。冉有身为季氏宰,不能直言切谏,反而助纣为虐,所以孔子才会如此生气。
冉求善于政事,正是由于他的运作,才使季氏迎回了漂泊国外十四年孔子。冉求身为季氏宰,为季氏做事也无可厚非。而且冉求本来就善于理财,协助季康子理财恐怕是冉求作为季氏宰的主要工作,孔子不太可以因为这事发火。故本章记载的内容是有一定的历史背景的,让大家比较认可的看法,认为此事与季氏改革赋税制度之事有关,《左传》记载哀公十一年,“季孙欲以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之前鲁国采用的赋税制度为“丘役”,据《司马法》记载“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从“丘役”改革为“田赋”最根本的变化就是将征收的依据从人口变化为土地,百姓的负担应该会有较明显的提高。孔子对于季氏的征询,并没有正面反对,但是私下与冉求讨论时提出了自己反对的意见。非常有名的一段回答,“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如是,则以丘亦足矣。若不度于礼,而贪冒无厌,则虽以田赋,将又不足。且子季孙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访焉?”简单说意思就如果诸侯用度严格以礼制约束,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丘役”也足够了,如果贪冒无厌,即使改为田赋也会不够用,而且周公之典尚在,照着做就可以了,又何必问我。
也许冉求并没有按孔子的想法劝谏季氏,也有可能冉求的劝谏没有得到季氏的认可,田赋改革依然在鲁国实施了。孔子虽然是在批评冉求,实际上是对季氏的赋税改革提出了异议,只是不好直接批评季氏,只能借批评冉求指桑骂槐了。如果只是对冉求一个人行为的批评,又何必“鸣鼓而攻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