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羁押15年后无罪释放的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5961万元,家人认为赔偿太低了,将申请复议。来回顾吴春红事件始末。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羁押15年共5600多天后无罪释放的“河南民权投毒案”当事人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5961万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68万元;向吴春红赔礼道歉;驳回吴春红的其他赔偿请求。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羁押15年后无罪释放的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5961万元,家人认为赔偿太低了,将申请复议。来回顾吴春红事件始末。
而吴春红家人认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作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太低了,将申请复议。一起来回顾一下吴春红事件的始末。吴春红案发生于2004年11月15日,商丘市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一死一伤,同村农民吴春红被怀疑为犯罪嫌疑人。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羁押15年后无罪释放的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5961万元,家人认为赔偿太低了,将申请复议。来回顾吴春红事件始末。
商丘中院四次做出有罪判决,其中三次被河南省高院发回重审。2019年的10月24日,吴春红案再审在其服刑的金华监狱开庭审理,律师当庭向法院发表意见认为,吴春红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