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许多官职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了设立的初衷,以至于无法通过字面领会其中含义,御史就是其中之一。《说文解字》中“御”字意为“使马”,有驾御、操使的意思,字面来看,御史应为记录和管理历史、档案一类的官员。
实际上,周朝刚刚设置御史官的时候,也的确是将其作为史官一类。《史记·滑稽列传》中说,国君理政的时候“执法在旁,御史在后”,御史的作用类似于现在的书记员、秘书。
当然现在做一个书记员和秘书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但上古时候不同,那时候没有纸笔,字都刻在竹简上,想要识字、写字特别困难。当时能掌握足够的知识来记录历史,怎么也比现在的专家教授厉害。加上天天围着国君转,所以御史的地位特别高。
御史不光社会地位高,人格也高。春秋时期的齐国大夫崔杼弑君,太史官不惧淫威,如实记载“崔杼弑其君”,崔杼知道后杀了太史官,继任的太史官依然如旧,崔杼又杀之,第三个史官还不屈不挠。
听说齐国发生处死史官的事后,国外许多史官竟然抱着写好的竹简往齐国跑,非把崔杼弑君的事记录下来不可,一副势同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样子,最后崔杼只能任凭史官记载其事。
客观、真实的记录历史对春秋时期的史官来说已经超越了工作范围,成为他们的人生信念。如果历史失真,史官会把这当作个人生命中的污点。为了让后人读到真实的历史,他们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
文化水平高,道德素质过硬,一面记录历史,一面直言不讳,这些优点放在一起会发生什么化学反应?唐太宗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如果让这些能说实话、敢说实话的史官来充当监察官员自然是极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秦汉时期御史转身就变成了监察官。
成了监察官之后御史的官署改称御史台,御史台也称兰台、宪台,明清时期改称都察院。御史台长官称御史大夫,副官称御史中丞,职员称御史。虽然御史台的名字变来变去,但是从秦初到清末,御史都是监察官,除了负责监察百官有无贪赃枉法之外,唐宋时期御史还同谏官合流。合流后的御史和谏官合成台谏,能够对国家政策进行批评监督。
总的来说,御史台监察百官的职能类似于现在的纪检委,哪个官员贪污、哪个大臣用人唯亲、哪个知府知州执行命令不到位,都在御史的监察范围之内。
在御史刚刚从史官系统分离出来的秦汉时期,御史受命于丞相,御史大夫兼副丞相。御史大夫同丞相、太尉共称三公,属于政府首脑。由于受丞相领导,所以秦汉时期御史无法对行政系统实现独立监察。
西汉末期御史大夫改称大司空,御史中丞带领御史自立衙署,御史台这才逐渐脱离行政系统控制。隋唐时期中国政治系统大变革,皇权加强相权削弱。加强后的皇权为了能掌握足够的监察权,将御史台纳入麾下。
现代管理学认为,只有同管理权并立的监察权才能实现有效监督。如果一个部门,乃至一个人即负责管理又负责监察,那这个部门或者这个人自己的问题必然无法被纳入监督范围,这种情况下的监察要么沦为空谈,要么成为打击异己的工具。
彻底脱离行政系统控制后,御史台不需要向行政首脑宰相负责,同政务得失没有利害关系,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客观中立。
唐宋时期独立后的御史台组织架构得到加强,御史人数不断上升。扩张后的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和查院。台院御史称作侍御史,纠察刑狱诉讼;殿院御史称作殿中侍御史,主抓殿庭礼仪;查院御史称监察御史,主要负责纠察百官作风。
从组织架构层面而言,直接受皇帝领导的御史台已经成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监察机构。除了赋予御史台独立性之外,唐代御史的地位也被特意拔高。虽然御史官位只有五品,还不及普通县官,但是御史却拥有其他五品官不具备的朝会权,能够在百官面前上奏天子。
唐宋时期御史台的一个特点叫做“御史无长官”,虽然御史大夫总领御史台工作,但是御史只对皇帝负责。御史的工作内容根本不对御史大夫汇报,御史大夫也无权命令御史弹劾或者不弹劾某个人。
御史一面拥有巨大的参劾权,一面又官位低微。一个御史可以说是降无可降,罚无可罚。无可降无可罚,又不受政府行政系统领导,所以御史工作起来毫无后顾之忧。哪怕是当朝宰相,只要被御史抓到马脚也是照参不误。
唐朝神龙年间,御史大夫李承嘉曾对手下实行弹劾前不向自己汇报发表不满。御史萧至忠说:御史台没有长官,御史都是天子耳目,如果弹劾谁需要你同意,那有一天想弹劾你怎么办?
比赋予御史尊贵地位更有力的保证是风闻奏事权。风闻就是道听途说,类似于现代化的匿名举报。拥有风闻奏事权的御史不需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可以对一切可疑案件进行调查。这不但保护了举报人,也增强了监察系统的威慑力。
武则天时男宠张易之、张宗昌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御史宋璟行风闻奏事权,于朝会上弹劾两人。如果弹劾必须署名谁敢向御史台举报女皇男宠?如果所查无事后要对自己行为负责,哪个御史敢参劾张氏兄弟?
虽然隋唐形成的监察制度已经具备现代监察制度的雏形,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御史台的架构逐渐显得不合时宜。随着国家权力进一步向皇帝集中,监察制度在明朝迎来了一次大倒退。
朱元璋废宰相之后亲自领导六部,随之而来监察系统也迎来大改。明朝时废御史台,提高查院地位,设立都察院。纠察百官作风成为了监察系统首要职责,监督政策得失成了六科给事中的事。
明代都察院下设左右都御史、左右都副御史、左右佥都御史,另外还有对口六科官员的监察御史。
从组织上看,明清时期都察院比隋唐时期御史台更加庞大和完善,监察能力也应该随之增强。但是扩张之后的监察系统却面临同秦汉时期一样无法独立的问题。
唐宋时期监察系统至今为人称道,主要原因就是监察系统同行政系统分立的制度优势。宰相作为政府首脑负责行政,皇帝作为国家元首掌管监察,供职御史台的御史同政府系统没有利益冲突,在弹劾官员的时候也不怕打击报复。
朱元璋在胡惟庸案之后废除宰相,行政监察一手抓,所有问题到最后都是皇帝自己的问题,监察到最后也会查到皇帝头上,这种情况下监察制度必然成为空谈。
没有了制度保障的御史成了皇帝打击异己清除政敌的工具。明朝时期的太监刘瑾、奸臣严嵩,清朝时期的贪官和珅,都因为皇帝的有意回护而免于被监察系统调查。而一旦奸臣失去皇帝青睐,御史的举报信又雪片一样飞向御前。如果监察权能同行政权分立,明清时期乱臣祸国的局面完全可以避免。
御史脱胎于史官,依靠自身独特的道德优势演变成监察官,从秦到清,御史职能从未改变。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在唐宋时期迎来高峰,明清时期又跌入低谷。一路走来,御史官员以正直的道德和直言不讳的勇气为人所称道,虽然位卑,但言重。中国古代监察系统经历的风风雨雨,颇值得处在历史转折点上的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