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装电视剧中,经常能看到某大官员在办案遇到困难总会说:“把犯人押回刑部大牢会审”或是“把犯人押入大理寺候审”。我们都知道古代刑部是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那么大理寺又是干什么的呢?为什么刑部重大案件决议后,还需要交大理寺审核呢?刑部和大理寺都是有什么却别,两个刑狱机构那个权力更大呢?

古代的大理寺和刑部有何区别,两大刑狱机构那个权力更大?古代的大理寺和刑部有何区别,两大刑狱机构那个权力更大?

大理寺

原来大理寺是由秦汉廷尉转化而来,长官为大理寺卿(正三品),位九卿之列。在北齐时候正式改为大理寺,到了明清时期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掌管刑狱案件审理,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大理寺一般设有:大理寺卿一人,从三品;左右少卿,从五品;左右寺丞,正六品。到了朱元璋时期,大理寺卿升为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可见明太祖对这个执法机关是很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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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

在隋唐时期,刑部主要负责复核大理寺所判案件,御史台掌管监察文武百官。但也可参与冤案大案的审理。因此形成了大理寺的主管审判,刑部主管复核,御史台主管监察的司法审判制度。在唐朝凡遇重大案件,均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会审,称三司使。在三大司法机构的上面还有皇帝,主宰一切行政、司法、立法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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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明清若有重大案件,则由三法司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会审,俗称“三堂会审”。决狱之权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时,可上奏圣裁。刑部若死刑案件,还须与大理寺、都察院共同审核。大理寺的职掌,就是平反全国刑名案件。凡须三法司会勘的重大案件(斩、绞罪案),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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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

大理寺和刑部谁的权力更大?

大理寺是由三公九卿里的廷尉更名而来,在朱元璋废除丞相后,大理寺和刑部都属于皇帝直接管理。从品级相比,明代刑部尚书是正二品,而大理寺卿是正三品,刑部尚书要高于大理寺卿。但大理寺是司法机关,而刑部属于监察机关,两者没有直接隶属关系,两者承担不同的职责无法比较两者权力的大小。由于两者之上还有上司皇帝的存在,皇上是一个集立法、司法、行政权为一身的独特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