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天津市和平区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67岁,)持刀对路人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
8月27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依法对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附近行凶的被告人刘某某,决定以故意杀人罪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12日下午,天津市和平区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67岁男子当街持刀行凶,造成两女子一死一伤。
8月12日,天津市和平区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67岁,)持刀对路人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
此前报道
据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官方微博12日的情况通报,天津和平区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犯罪嫌疑人路口持刀行凶,致路人一死一伤。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8月12日,天津市和平区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67岁,)持刀对路人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
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2020年8月13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