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古代死刑中的一种,即千刀万剐,通俗来说就是刽子手用锋利的小刀,将犯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地割下来。如果把中国古代酷刑做一个排名,凌迟会排在第一名。为什么凌迟会排在第一名呢?看完凌迟的过程,大家就明白了。
凌迟起源何时,说法不一,最常见的说法是始于五代,后代的元明清都将凌迟列为刑罚。唐朝之前,最残忍的刑罚就是砍头。由于凌迟过于残忍,常用于谋反等大罪。比如明朝《大明律·刑律》就明确规定,“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大家在古装影视剧中,往往会听到皇帝或者审判官对犯人“处以极刑”的说法。所谓的“极刑”就是凌迟,也称“陵迟”,原指山陵的斜坡,有逐渐降下来的意思。如果用在犯人的身上,就是刽子手把犯人身上的肉割下来,“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
当然,历朝历代对凌迟的行刑方法,不尽相同。宋朝执行凌迟的过程是这样的,“凌迟者,先断其支?肢体,及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而清朝是这样的,“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
有一种说法,说的是犯人“凌迟”被处死时,刽子手第一刀会在犯人前胸处割一块肉抛上天,名曰“祭天肉”;第二刀刽子手会把犯人的头皮割开,翻下来遮住犯人的眼睛,这样做就能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名曰“遮眼罩”。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的名人有袁崇焕、刘谨等。其中刘谨被凌迟了3000多刀,刽子手一共割了三天才结束。而最轻的凌迟是八刀,“先头面,次手足,次胸腹,次枭首。皆刽子手师徒口授,他人不知也,京师与保定亦微有不同,似此重法,而国家未明定制度,未详其故。”
历史谁是第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已经无从考证,但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却有清晰地记载,这个人就是康小八。康小八是晚清北京城的恶霸,被抓捕后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