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梅姨案”又有新进展,9名被拐儿童中的3名已找到——此次找到的正是申军良15年前被拐的儿子申聪15年前的申军良在广州增城一家企业务工,白天他去单位上班,妻子在家带孩子2005年1月4日上午,两名男子突然闯入屋内,将申军良妻子捆绑,强行抱走了他才1岁大的儿子申聪。
之后,人贩子通过中间人“梅姨”,将拐卖得来的儿童卖给他人牟利,先后共9名儿童被拐,这就是在全国引起极大轰动的“梅姨案”应该说,人贩子丧心病狂,毁了一个又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比如本文中的申军良,他从28岁寻子到43岁,辞掉了原来公司管理岗工作,卖掉了房产,欠下了几十万的外债,最终才得偿所愿,与子团圆。
而“梅姨案”中,还有很多没有寻找到的被拐儿童,他们家人还在遭受骨肉分离的痛苦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人贩子无知2018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据人贩子供述,他们卖1名儿童非法获利1.2万元左右。
这是多么愚昧的行为,要知道在中国的高速发展中,只要肯吃苦,要赚1.2万元并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何必冒着丧命的风险去做这种非法勾当?人贩子中有2人就在一审中被判处死刑。
下面,我们还是来分析一下“梅姨案”中牵涉到的两个罪名吧1.拐卖儿童罪本案是典型的拐卖儿童罪,虽然手法上是用捆绑申军良妻子的方式,但与绑架罪无关,因为人贩子并没有以申军良妻子为人质或者以她为要挟勒索财物一般的拐卖儿童罪,刑期是5到10年;有拐卖儿童3人以上等情节的,刑期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判处死刑。
本案中,人贩子中的2人之所以会被一审判处死刑,正是因为他们所拐卖的儿童达到9人之多,且手段恶劣。目前,该案已经上诉等待二审,让我们关注最终结果的到来吧。
2.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我国对拐卖儿童犯罪实行的是贩、买一起打击的原则,这有利于最大限度的打击犯罪分子,最大限度的降低拐卖儿童犯罪的发生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稍有不同拐卖儿童罪属于公诉案件,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刑期在3年以下,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是否起诉被害人可以选择。
就如本案中的被害人申军良夫妇,他可以选择起诉儿子申聪的养父养母,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应有的惩罚,也可以选择原谅他们与儿子团聚后,申军良发朋友圈称,他儿子身体非常健康,性格十分阳光开朗,之前的生活不错,受到了很好的教育,整个人也非常有礼貌,他们全家人相处非常融洽。
相信,在是否起诉被拐儿子养父养母这一决定中,他儿子的意见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最终事情会往哪个方向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