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云南昭通市威信县主要领导就“城区禁止遛狗第3次直接捕杀”的新规回应上游新闻记者说,威信县对于犬只管理规定引发的舆情非常重视,正在召集多部门研究此事,“城市管理要规范,但任何事都要依法依规。”
11月13日,威信县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威信县文明养犬、禁止遛狗的通告》,对县城内遛狗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县城城区内禁止遛狗,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县城市主管部门将根据《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11月15日,云南昭通市威信县主要领导就“城区禁止遛狗第3次直接捕杀”的新规回应上游新闻记者说,威信县对于犬只管理规定引发的舆情非常重视,正在召集多部门研究此事,“城市管理要规范,但任何事都要依法依规。”
威信县新的犬只管理规定出台后,引发舆论关注。有评论认为,当地规定犬只必须进行栓养、圈养还能理解,但一刀切地禁止在县城内遛狗就是一种懒政行为了。
11月15日,云南昭通市威信县主要领导就“城区禁止遛狗第3次直接捕杀”的新规回应上游新闻记者说,威信县对于犬只管理规定引发的舆情非常重视,正在召集多部门研究此事,“城市管理要规范,但任何事都要依法依规。”
威信县主要领导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此前威信县也发生过犬只伤人事件,公安部门进行过处理,“养狗人士、爱狗人士我们要尊重,但不能因此伤害到其他人。我们这里也发生过小孩被狗咬的事,这是一个需要各方规范管理的问题。”他表示,不管怎么做,都要依法依规,任何事情都不能简单化。
原标题:云南威信回应城区禁止遛狗第3次直接捕杀 任何事都要依法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