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肖洋 徐湘东 受访者供图2019年4月6日,王西云和胡海运因张贴广告起纠纷,来到洛阳市金谷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的值班室在值班室,双方起了冲突,胡海运一方先行动手见母亲被打,王西云之子陈文超上前和胡海运一方打在一起。
期间,胡海运女婿王志超被陈文超打伤右眼,后经鉴定,王志超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因故意伤害罪,陈文超一审被判4年。王西云一方认为,当时胡海运家属率先动手,陈文超见母亲被打才出手,有正当防卫的性质。
但一审法院认为,陈文超正当防卫“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而洛阳市公安局金谷分局认为,在此次事件中,胡海运一方虽有过错,但结合案情实际,加上王志超伤势较重,并未对其做出处理。
7月23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王西云等人,她们说,7月20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该案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程序不当,决定撤销原判,发回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重审。
护母打人致重伤二级在当地,王西云和胡海运都从事管道疏通工作,两人相识据王西云介绍,2019年4月6日,胡海运在一家属院里张贴广告,将她之前张贴的广告盖住,于是她要求胡海运将其广告撕掉为了保险,她让胡海运把车钥匙交给她,待广告撕完,她再归还。
不过,此前胡海运接受警方询问时称,是王西云“抢”走了他的钥匙随后,因忙于手头工作,她未能及时归还钥匙,胡海运报了警当天晚上7点左右,胡海运和大女儿胡雪芳、大女婿王志超、二女婿崔文硕来到洛阳市金谷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值班室,王西云带着儿子陈文超也来到了值班室。
“她们先动了手”王西云回忆,双方见面起了争执,胡海运一方先动手打了 她,陈文超见状上前和对方撕拽起来据社区警务大队辅警张居正记述,双方见面就吵了起来,在登记信息时,民警马腾在一旁听双方叙述情况,但没说几句,胡雪芳先用手拨挡王西云的手臂,两人撕拽起来。
而据马腾的记述,胡雪芳和王志超当时情绪都比较激动,先动手打王西云的胳膊和头部,陈文超见母亲被打,遂上前来和王志超打在一起打斗中,陈文超手里拿着一串钥匙,将王志超右眼打出血头被按在桌上的王西云随手抓住一支笔,将胡雪芳后脑勺扎出血。
双方被民警制止,王志超、胡雪芳被送往医院治疗2019年4月16日,洛阳市公安局出据王志超损伤程度初步意见,认为王志超右眼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随后,对陈文超的强制措施由行政拘留变更为刑事拘留2019年4月29日,陈文超被逮捕。
2019年7月18日,王志超损伤程度鉴定为重伤二级胡雪芳则属于轻微伤对于王志超的伤情鉴定,王西云说,她们对此持有异议。
一审获刑4年因欧打他人,王西云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2019年12月,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陈文超犯故意伤害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洛阳市公安局金谷分局认为,在此次事件中,胡雪芳、王志超虽也有过错,但结合案情实际,加上王志超伤势较重,未对胡雪芳、王志超等人做出处理。
获刑后,王西云一方认为,陈文超是看到自己母亲被打,上前制止受阻才与对方产生冲突,是正当防卫一审法院认为,受害人王志超对本案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陈文超正当防卫“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案发后,民警对相关监控进行了调取查看,认为没有价值,后来又说监控损坏。
王西云之女陈文静告诉记者,2019年4月15日,她们再次询问监控视频情况,金谷分局民警常安龙告诉他们:“那个监控我们已经拷了,但是看不见任何东西,拷了没价值”
而陈文超在进值班室前就打开了手机的录音功能,那段录音,刚好能证明陈文超是正当防卫陈文静随后向记者提供了那份录音录音显示,值班室内,王西云说了“咱们好好说啊”后,胡雪芳连续说了几次“你给我指一下试试”,随后便传来陈文超的“别动,别动……”。
在喊了多次“别动”后,伴着陈文超喊“警察来制止了”现场声音变得嘈杂,之后,警察和喝止声出现王西云一方说,在办案过程中,他们将这份录音交给了办案单位,但这份录音并未出现在警方侦查阶段提取的证物清单中而据洛阳市公安局金谷分局向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情况说明,他们认为该录音不能直观反映案件过程。
最新进展:法院发回重审7月23日,王西云一方告诉记者,她们认为,关于案件定性是不是正当防卫,双方谁先动的手,一审没有查清楚同时,他们还委托法医对王志超的伤情鉴定结果进行审查,审查意见认为,王志超右眼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应当不构成重伤二级。
此外,她们还认为,一审在程序性上存在硬伤,比如录音证据,一审时,双方质证,但法院没有进行采纳与否的认定,限制剥夺了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权利陈文静告诉记者,她们刚收到了《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程序不当,决定撤销原判,发回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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