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论语》所谓“俎豆之事”乃是指的美于俎(状如砧板)与豆这两种祭祀用的器具的事,引申为祭祀、崇奉的意思。
古代的豆是像高脚盘一样的器物,一般用来盛肉类的食物。有的有盖,有的无盖;有的有耳,有的无耳。因制作的材料不同,又有陶豆、竹豆、木豆、漆豆、铜豆的分别。传世铜豆中,有的高四五寸,有的高八九寸,有的还铸有精美的花纹、庄重的铭文。不论什么质地、什么形制的豆,都有像盘一样的“腹”,可供把持的“校”,作为底部的“签”。从甲骨文以至小篆的豆字,一脉相承,几乎没有变化,是这类器物的象形或缩影。下面就是各种形体的豆字(见图5):
甲骨文豆字较少见,从豆的字如登、豊、豊(丰)等则屡见,其中的“豆”也是有盖无盖并存,大同小异。金文也是这样。上引的这些“豆”,只有一个无盖,其余都是有盖的,最上端的一横就代表盖。由此可见,商周时代的豆大体上是有盖的。 oe 代表盘形的豆腹,中间一小横表示食物盛在豆腹之内。八或代表豆中央直的部分,即校,俗称柄,下面一横就是豆的底,即铅,又称附。陶文豆字与金文基本相同,只是无盖一一顶部没有一横而已。由陶文可证,《说文》所载古文是有根据的,实际就是战国文字。显或요相连为不可割裂的一个整体,上面的一横与本体虽然不相接,但它是豆上的盖,而不是普普通通的“一”,
比起锺鼎敦簋等大器来,豆只能算小器,但很实用,不仅可供祭祀,还是日常饮食用的必需品。在古代,身份不同,占有或使用的豆的数量也大有差异。地位越高,拥有的豆就越多。甚至与年岁也有关,据《礼记。乡饮酒义》记载,白时乡间饮酒,年龄六十岁者三豆,七十岁者四豆,八十岁看五豆,九十岁者六豆,年事越高。享用的豆数越多。当然所谓若干豆实际指的是若干豆所盛的食物。
既然豆本是不能吃的器物,先秦古籍中的许多“豆”也就不难理解了。《礼记》所谓“觞酒豆肉”,就是指羽觞(即耳杯)里的酒和豆中的肉。《史记》《论语》所谓“俎豆之事”乃是指的美于俎(状如砧板)与豆这两种祭祀用的器具的事,引申为祭祀、崇奉的意思。《诗经》所谓“傧尔豆”“簉豆有践”,《考工记》所谓“食一豆肉,饮一豆酒”,凡此等等,豆本身同样都是不能吃的,能吃的只是豆里面的酒肉而已。
豆既然是盛食物的器具,就有一定的容积,所盛的东西也有一定的重量,所以古代的“豆”又是一种量器的名称。《左传》(昭公三年)记载齐国原有四种量器:“豆、区、釜、钟”,豆列首位,四升为一豆,四豆为一区。近代出土的齐国陶文,屡见“王豆”“公豆”,说明这些豆是设在关、廪的标准量器,是公用的。又由此引申,豆还是计重量的单位,有的书上说“十六黍为一豆,六豆为一铢”,可见是分量极轻的一个单位,但不常用。
了解豆的本义,对理解一些从豆的字也不无帮助。豆中放满了食品或祭祀用的玉器,就是豐(丰)字或豊(礼)字
双手捧豆进献,就是登进的登字:
这个字有点像我们今天双手捧碗或捧杯敬献给贵客的样子。
豆之本不能吃,已如上述。地里生长起来的各种“豆”,原来不叫豆,而叫“未”( shu ),把捡起来,就是“叔”,加上个草字头,便是典里通用的“菽”。《诗。采菽》“采菽采菽”,《左传。成公十八年》“不能辨菽麦”,《淮南子。地形》“其地宜菽”,菽指的都是今天吃的豆。据清人钱大昕研究,古音舌头舌上不分,菽与豆的古音本相近,后来渐渐通用,大概到秦汉之际,就开始把菽称作豆了。如《汉书。杨恽传》说:“田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箕。”所谓种一顷豆就是种一百亩豆类作物。同书《翟方进传》所载童谣“饭我豆食羹芋魁”(以豆为饭,以芋根为奠),“豆”就变得能吃了。
随着“豆”由不能吃的古器物一变而为人人都可吃的植物,豆字也由象形字变得不象什么形了。若非专门指出,上边的一横与中间的口似乎毫无关系;口下一点一撇及一横,谁也想不到竟是器物的柄和底部,和站立的立字相比,下半部分一模一样。如果说现在汉字还能“见形知义”,那概到这个豆字就无法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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