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乔家大院》原著里,一共写了四个读书人。
这四人中,有一个弃文从商,后来成为了威名赫赫的大商家,以实现货通天下为己任;有一个多次参加乡试,却连秀才都考不上,最后成为富商的“智多星”;有一个落草为寇,后来投奔了太平军,企图跟随起义军,实现天下大同;最后一个考取了举人,每隔三年进京赶考,却一直考不上进士,将祖上传下来的家产败得所剩无几。
这四人,没有一个因为读书谋得官位,反而我们却能从他们的遭遇里,觉出读书人的悲哀来。
读书无用,在那个思想逐渐开化的年代,已经慢慢开始凸现出来。
乔致庸。
乔致庸自幼无父无母,由长兄长嫂抚养长大,长兄乔致广经商,家庭富裕,乔致庸一直在兄嫂的庇护下长大,无忧无虑,从来不用为三餐四季担忧。
乔致庸自小喜欢读书,他最崇拜的古人是庄子,庄子迷蝴蝶,致庸迷庄子,他做梦都想做庄周迷上的那只蝴蝶,自由自在。
乔致庸去参加乡试,是迫于兄长致广的压力。
致广希望致庸考取功名做大官,然后庇护乔家的生意,代代兴旺。
但致庸的志向根本不在这里,对此大嫂曹氏有很清醒的认识,在原著里,她是这么说的:
二爷喜欢读书不假,可是你知道,他骨子里并不喜欢科举,更不喜欢做官。他常说一个好好的读书人,一门心思钻营科举,去做一个什么官,简直是作茧自缚,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找天下最大的不自在,还常常骂那些做官的人是天底下最大的傻子。
在乔致庸看来,读书就是为娱乐自己的身心,要是为了考取功名而读书,那就失去了读书的乐趣,因此他自己也常批那些死读八股文的做法,是酸文假醋。
以至于后来乔致庸临危受命接过乔家的生意,他还是很快就能把生意做起来,和他之前所读过的不少闲书有关系。
因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乔致庸从来就不会把自己局限于一屋一室之内,哪怕做商人,他也要做一个敢想敢闯的商人。
他胸怀“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大志,南下疏通茶路,给南方的茶农和沿途制茶的工人,都带去了生的希望,同时他渴望将天下晋商们“货通天下”的愿望继续传承下来,在他看来,经商不仅是为自家赚银子,更要为天下谋福利。
但乔致庸喜好读书,最后没能走上仕途,不仅是已逝大哥的遗憾,而且也让本家堂哥乔达庆一直瞧不起。
孙茂才。
孙茂才是乔致庸在太原府乡试的时候,结识到的一个落魄读书人。
在原著里,对孙茂才有一段这样的描写:
他一身布衣,长期失意抑郁的面孔此刻满含怒气,但眉宇间却有种挡不住的书卷气,合着时不时自嘲自怜与睥睨傲然,使他跺脚骂人时也难掩一种复杂的文人气质。
初一出场的孙茂才,自带文人的傲骨,但又因为常年的不得志,而透显出郁郁寡欢,为人处世带着强词夺理甚至无理。
在和乔致庸相识的那场乡试中,孙茂才又一次名落孙山,走投无路的他,放下自己文人的面子来求助乔致庸,想要走落魄读书人的老路,到商家来帮闲。
孙茂才自小天资聪颖,小小年纪就考中了秀才,后来他恃才傲物,狂妄自大,在多次科举考试中,或发荒谬之论,或写呆板八股文,结果屡次名落孙山。
孙茂才虽然在科举考试中屡试屡败,但他懂得适时改弦易辙,并且在追随乔致庸的过程中,多次利用自己周到的想法,改变了乔致庸原本的计划,而这些想法,事后也被证明是非常明智的。
这样一个走背字运的读书人,连养活家中妻儿老小都不能,最后却能在乔致庸身边如鱼得水。他多次在乔致庸决策的岔路口,给出了正确的建议,让乔致庸短短几年间,将乔家的生意迅速扩张起来。
也就是说,孙先生利用自己的雄才伟略,为自己谋到一条合适的生路,英雄也有了用武之处。
不论是乔致庸还是孙茂才,这两人都饱读诗书,虽然他们都没有因为读书考上功名走上仕途,从此光耀门楣,但是这两人在后半生的人生路上,时时处处都将自己读书人的智慧发挥到了极致。
由此可见,读书使人明智,让人胸怀更宽广,眼界更开阔。在处事的关键时刻,他们往往能引经据典,考虑得更周祥,更深远。
刘黑七。
刘黑七是老鸦山上的劫匪头子,虽然他落草为寇,但他有自己的宗旨:劫富济贫。
在原著里,乔致庸想要去南方疏通茶商之路,却又担心家里被刘黑七骚扰,最后他想到一个办法,亲自上老鸦山和刘黑七谈判。
结果乔致庸在山寨里一觉睡醒过来,才发现刘黑七的住处,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
他实在没有想到这么一个打家劫舍的大盗匪,竟然也读四书五经,于是接下来两人就有了很多共同话题。
刘黑七这才道出自己占据山头自立为王的缘由。
原来当年的刘黑七,也是读书出身,并且练就了一身武艺,想走科举正途,以期衣锦还乡,封妻荫子,没想到事与愿违,他不仅考不到功名,而且连一条活路都没有,最后只能为匪为盗。
乔致庸趁机劝刘黑七弃暗投明,和他一起南下做生意。
没想到刘黑七表面上假装答应,背地里却谋划了一场叛变,他借乔致庸南下贩茶这个契机,投奔了太平军。
在南下的途中,他本来可以劫走乔致庸的银车,然后富甲一方,但是他没有做出这么不仁不义的事来。
并且在乔致庸返程被陷害的时候,刘黑七还带领手下救下了乔致庸一行人。
由此可见,刘黑七并不是十恶不赦的江洋大盗,他既想为自己某一方安稳的生活,又想尽自己的卑微之力,为天下的苦难百姓谋一点太平生活。
他自认为自己是读书之人,不能行不道义之事,在义和利面前,他选择了义。
但他终究禁锢在了自己有限的认识里,有自己的小技俩,但是不能谋划大局,不能正确辨认方向,最后落了个斩首而终。
乔达庆。
乔达庆是这部著作里,最不像读书人的一个读书人。
说他是读书人,是因为他早就考中了举人,并且一直在准备进京赶考。
在原著中,达盛昌的掌柜崔鸣九,是这样评价乔达庆的:
十几年前中了一个举人,这些年每三年去京城考一回,次次名落孙山,还一条道走到黑,非要考中进士,出去做官的那个傻冒!
这样的读书人,考取功名是他全部的精神寄托,他已经将读书赶考当成了自己的人生常态,而并没有思考过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以及自己为什么会不成功。
他是乔致庸的堂哥,乔家三门在分家的时候,分到乔达庆名下的老股股银还有十五万两,后来连本带利,让他坐吃山空,只剩下一万两,但他还是摆着举人老爷的谱,吃喝嫖赌,寻花问柳。
乔达庆仅剩的这一万两银子,放在乔致庸家做股银。
乔致广生命危在旦夕,乔家生意也是在风雨中飘摇的时候,他生怕自己的股银打了水漂,于是带着族中兄弟三番五次上门去要银子。
在整个剧中,乔达庆因为自己的一万两股银,在乔家大院进进出出无数次。
眼看着乔家宴宾客,他就放下心来,眼看着乔家楼塌了,他又开始四处蹦哒,想要把自己仅剩的那点财产妥善安放。
他一方面攀附乔致庸,希望他做生意赚到大钱,然后给他分更多的红利,一方面又故作清高,以读书人的身份睥睨生意人乔致庸。
这一点,从他把钱放在乔家做股银便能看出来,他舍不下那些红利。
但是他又看不起商人。致广的儿子景泰在他的学堂念书,他说景泰是生意人家的孩子,让他早点回去学算盘算利钱,自己满腔的郁郁不得志得不到舒展,只好拿一个生意人家的孩子出气。
乔致庸从南方顺利贩茶到山西,满院子的人都在喝酒庆贺的时候,只有乔达庆,脸上阴沉得能拧出水来。
在他看来,乔致庸如此得势,而他却依旧落魄不堪,心中泛起的各种情愫,让他没有办法真诚地给自家这个堂弟道一声贺。
种种行为,都不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君子所为。
在《乔家大院》里,这四人都是自幼读书,除了乔致庸,其他三人都希望通过读书改变命运,但是他们最后都没能得偿所愿。
其实从这几人的人生路对比,读书有用和无用,全都在于读书人自己如何去看待。
在乔致庸和孙茂才的眼里,学以致用才是有效的读书方式。
在刘黑七的人生中,如果不能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那他就选择走极端,用为世人所不齿的方式来谋生存,那他那些年所读过的四书五经,于他来说确实没用。
而在乔庆达的眼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是他仅仅是在形式上,或者说他从未打心里敬重过读书人,用读书人的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导致他活得就像一只跳梁小丑。对这样心中没有坚定信念,人云亦云的人来说,读书是最无用的。
在我的理解里,读书改变人生,是指通过了解和学习别人的思维方式和逻辑方法,从而形成自己固有的思维惯性,用以指导我们日常的生活以及为人处世。
这样的有用论,不知道大家是否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