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歇和芈月历史上的关系是什么
黄歇和芈月历史上的关系如下:
历史上的芈月和黄歇并没有任何关系。芈月的原型是秦昭襄王的母亲,在公元前306年芈八子成为太后,当时她大概是三十岁左右。而春申君黄歇出生于公元前314年,所以黄歇要比芈月小20岁左右,两人自然不是青梅竹马。
芈月简介:
战国时期,芈月是楚威王最宠爱的小公主,但在楚威王死后生活一落千丈,母亲向氏被楚威后逐出宫,芈月和弟弟芈戎躲过了一次次灾难和危机。芈月与楚公子黄歇青梅竹马,真心相爱,但被作为嫡公主芈姝的媵侍远嫁秦国。
芈姝当上了秦国的王后,芈月不得已成为宠妃。原本的姐妹之情在芈月生下儿子嬴稷以后渐渐分裂。诸子争位,秦王嬴驷抱憾而亡。芈月和儿子被发配到遥远的燕国。
不料秦武王嬴荡举鼎而亡,秦国大乱。芈月借义渠军力回到秦国,平定了秦国内乱。芈月儿子嬴稷登基为王,史称秦昭襄王。芈月当上了史上第一个太后,史称“宣太后”。
历史上吃人的事例有哪些
有,历史有记载。吃人肉的事,经济的和饥饿的两种原因,本来很接近。以汉朝为例,单就《汉书》、《后汉书)、《资治通鉴》里,我们就可看到这些吓人的纪录:一、汉高祖二年(纪元前二0五)–“人相食,死者过半。”二、汉高祖二年(纪元前二0五)六月–“关中大饥,……人相食”三、汉武帝建元三年(纪元前一三八)–“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四、汉武帝建元六年(纪元前一三五)–河南……父子相食。”五、汉武帝鼎元三年(纪元前—一四)–“关东郡国饥,人相食。”六、汉元帝初元元年(纪元前四八)–“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七、汉元帝初元二年(纪元前四七)–-“琅邢郡人相食。”八、汉成帝永始二年(纪元前一五)–“梁国平原郡人相食”九、汉王莽天凤元年(纪元一四)–“缘边大饥,人相食。”十、汉王莽地皇三年(纪元二二)–“关东,人相食。”十一、汉王莽时–“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十二、汉光武帝建武元年(纪元二五)–“民饥饿,相食。”十三、汉光武帝建武二年(纪元二六)–“三辅大饥,人相食。”十四、汉安帝永初二年(纪元一0八)–“州郡大饥,……人相食。”十五、汉安帝永初三年(纪元一0九)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十六、汉安帝永初三年(纪元一0九)十二月–“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十七、汉桓帝元嘉元年(纪元一五一)–“任城梁国饥,民相食。”十八、汉桓帝永寿元年(纪元一五五)–“司隶冀州饥,人相食。”十九、汉灵帝建宁三年(纪元一七0)–“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二十、汉献帝兴平元年(纪元一九四)–“人相食。”者敖之宴0位粉丝二十一、汉献帝建安二年(纪元一九七)–“江淮间民相食。”上面随手所举的例子,都是中国人吃人的历史。这些残忍现象的发生,主要的原因是荒年。还有一些人为的因素,最明显的,就是战争。唐朝“安史之乱”,张巡、许远的部队,被安禄山的军队包围在雅阳。后来因为被包围得太久了,东西都吃光了,战马、老鼠、麻雀等等都吃光了。于是大家互相换小孩子来吃(不忍吃自己的,所以互换)。小孩子吃光了,张巡竟把他的姨太太杀掉,他对守城的军人说:“你们为国家拚命,好久没东西吃,可是你们仍旧忠贞。我自己的身体不能给你们吃,岂能可惜一个女人吗?”于是,从吃张巡的姨太太开始,大家又拚命吃女人。女人吃光了,又吃男人。全雅阳城一共有六万人,最后被安禄山攻破的时候,只剩下几百人了。(张巡这种杀亲人吃亲人的做法,当然很有问题,因为守城的目的是抵抗“没人性的”叛军。但是自己竟连老婆都吃掉,所谓人性,又在哪里?)又如唐朝信宗的时候(纪元—八六),杨行密围住广陵城(现在的扬州),一围就是半年。城里的人都饿得吃不消了。军队公开抓人来卖,捆起来,像杀猪一样的杀人吃肉。这又是一个残忍的例子。像这一类的例子,还多着呢!唐朝昭宗天复二年(纪元九0二),凤翔城被朱全忠所围,城里公开卖起人肉来。人肉的价钱不如狗肉,狗肉每斤五百钱,人肉每斤只一百钱。宋朝高宗绍兴三年(纪元—一三三),杭州也有吃人肉的场面,同时还有了称呼:瘦的男女叫“烧把火”;女孩子叫“下羹羊”,小朋友叫“和骨烂”,这些被吃的人,统一被称做“两脚羊”。清朝六宗嘉庆六年(纪元一八0一),四川人罗思举的部队缺粮,于是开始吃俘虏,一共吃了三千五百多人!上面最后一个例子是指吃敌人的肉。在历史上,这种情形也很多。春秋、战国时候,早就有这类事实。战国时候,中山君对于私通外国的臣子,就要吃他的肉,还要一个人独吞,不分给别人。汉朝王莽被杀,几十个人抢着吃他。梁朝侯景死了,身体也被老百姓分吃。侯景的参谋王伟,也被公开烹掉,再被老百姓分着吃了。隋朝炀帝把叛臣制斯政烹死,把肉分给百官吃。冶朝关西地方的薛仁泉,恨庾立不肯投降,把质立放在火上割掉,肉分给军人吃(质立是文学家庾信的儿子)。隋朝的张金称本在河北作乱,被官兵抓住,把他绑在架子上,由他的仇人吃掉。唐朝武则天时候,一个凶狠的官吏来俊臣被斩,他的仇人争着吃光他的肉。唐朝玄宗时候,宰相杨国忠(娇滴滴的杨贵妃的哥哥)被军人杀掉,因为大家恨他,所以给吃掉了。后晋时候,张彦泽被处死,老百姓抢着喝他的脑髓,又把他的肉吃光。元朝世祖时候,一个叫阿合马的讨厌鬼被杀,当地军民高兴极了,大家分他的肉,全部吃光。明朝武宗时候的太监刘理(京剧中《法门寺》的主角),被杀的时候,老百姓恨他已极,竟花钱买他的肉来吃。这些都是因仇恨而吃人肉的例子。还有一种是嗜好性的,这些都是极残忍的坏蛋。例如唐朝的大盗朱案,就是个吃人精。他专门烹吃小孩子,也吃女人。他竟说:“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他的感觉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就是人的肉!还有一个吃人精,是五代时候的赵思倌。他最喜欢人肝,还喜欢用酒吞人胆。他迷信吃人胆可以使自己胆子大,他说:“吞此干枚,则胆无敌矣!”这一类的吃人精,历史上还有很多很多。最残忍的是元朝时候的“淮右军”。这种军队最喜欢吃人。他们的吃法是把人拥在铁架子上生烤,有的用开水来烫熟。残忍的程度,真没法写出来。除了上面各种吃人肉的情形外,另有一种特殊的例子,就是为了治病的理由。原来在中国的传统里,有一种迷信,叫做“割股救亲”,就是认为在一个人生病的时候,若想病好,非得吃病人自己亲人的肉不可。这种认为人肉可以治病的迷信,是唐朝开始的。唐朝有一个叫陈藏器的,写了一本医书叫《本草拾遗》,里头指出人肉可以治病。此后慢慢流传的结果,一般傻懵懵的小百姓也就真的相信起来。在爸爸妈妈公公婆婆生病的时候,就会有孝子孝媳们出来,用刀“割股”(割大腿上的肉),妄想用自己身上的肉,可以对亲人的病有一点儿帮助。他们的用心是好的,可是却是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