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条件是申请加入党组织的基本要素,是被吸收入党基础标准的综合体现。就党员吸收来看,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政党,入党门槛都比较低,条件都比较宽松,程序都比较简便。一般地,只要表示愿意拥护或认同某一政党党章、纲领或基本政策,或者表示愿意追随或支持某一政党竞选纲领或候选人,就可以申请加入该党,成为该党的普通党员。这些宽松的条件大都是为了壮大自己的队伍,以获取更多的选票和更大的影响。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由此可以看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具备七个条件:
一是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岁。中国共产党入党条件一开始并没有这么多的要求,在党的五大前对年龄都没有作出规定。五大修正的党章规定:“党员年龄须在十八岁”。七大修正的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此后,一直延续下来,党员必须年满十八岁。
二是国籍,必须是中国人。我们党在成立之初,为发展壮大我们的队伍,在制定党的第一个纲领时,即规定不分国藉。二大制定的党章明确规定,本党党员无国藉之分,一直到五大都是这样的表述。六大是莫斯科召开的,标志着共产国际化,更不用说了。七大修正的党章没有强调国藉问题。这就是说,在八大修正党章之前,我们的党员是不分国藉的。八大修订的党章第一次明确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国籍限制问题,即必须是“中国公民”。
三是先进分子。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执政党,八大修正党章时对入党条件作了设置了一些门槛,提出了只有劳动者才有资格入党,剥削者没有资格入党的问题,必须使每一个党员在劳动和剥削之间坚决地划清界限。党的九大修正的党章第一次明确界定了有资格入党的人群的范围,规定只有“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党的十二大修正党章淡化了阶级色彩,规定:“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有资格入党,修正了之前“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才有资格入党的规定,这更加契合改革开放以来“重阶层、轻阶级”的基调。党的十六大修正党章将有资格入党人群规定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的“其他革命分子”修改为“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第一次将有资格申请入党的人明确清晰地界定为“先进分子”。
四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这对于任何一个党派吸引党员而言,都是无可厚非的。这是我们成立时就规定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第四条规定:“凡承认本党纲领和政策”。党的二大制定了我们党在民主时期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将这些内容加入党章中,只好制定三大党章时将“承认党的纲领”的内容加入到入党条件中,以“党纲”替换了“宣言”。这是现行党章中“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的由来。党的六大在莫斯科召开,也标志着我们党的“共产国际化”达到高潮,修订的党章也特别突出了共产国际的角色与地位,强调承认共产国际和本党纲领及章程。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作了“去共产国际色彩”的简约表述,规定“承认本党纲领和党章。”
五是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一大制定的纲领就要求入党人“愿意忠实为党服务”,虽然表面是应该的,便实质却隐藏了“党员工具论”的内容,意味着成为党员应该不折不扣地为党服务、充当党实现任务使命的工具。这在党的早期组织发展中,不管是不是在入党条件中作出规定,都是一个始终隐含其中的基调。党的五大对党章进行修正,在大会结束后一段时间内,中央政治局才有时间研究党章问题,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党章第一条规定:“参加在党的一定组织中工作”。党的七大修正为“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
六是是执行党的决议。党的二大制定党章时明确提出“服从党的决议”。党的六大修正的党章规定“服从共产国际和本党一切决议案”,这个规定共产国际的色彩过于明显、突出,使我们党发展党员上的独立性大打折扣。党的七大修正的党章重新恢复五大的规定。八大修正的党章时,修正为“执行党的决议”,提高了对党员的要求。
七是按期缴纳党费。党的二大制定党章时在经费中规定按收入比例缴党费,一直到四大修正的党章都如此。此前入党条件中没有要求,在五大修正的党章中才作出明确要求缴纳党费。六大党章要求党员“经常缴纳党费”,说明对党对经费的要求比较迫切,也表明革命形势严峻与困难、党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恶化,并特别规定连续三个月缴纳党费即以自愿脱党论。八大修正的党章,强调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即党费的收缴要走制度之路。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范了党费的收缴工作,规定“按期缴纳党费”的要求。这时候我们党的活动不缺经费,按期缴纳主要是表明一种姿态和主动性。
只有符合了以上七个条件,就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