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第二十条》: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风君娱乐新闻

检察题材电影第二十条》春节档全国热映,艺术地诠释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理念,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即日起开设“你评我说·检察官看《第二十条》”专栏,邀请检察人员畅谈观影感受,一起探讨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答好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答卷。

要说2024年春节档哪部电影最好看,见仁见智;但要说哪部电影引起最多讨论,那必定是张艺谋新片《第二十条》。

我们印象中的张艺谋,在《大红灯笼高高挂》里通过浓烈的大红色表达人物压抑内心,在《我的父亲母亲》用绚烂缤纷的田野和白桦林刻画纯美的爱情,他的电影构图精巧、技法纯属,具有强烈的个人色彩和先锋性。但是在这一部电影里他似乎非常克制,影像、配乐都平实到看不出个人色彩,他似乎希望观众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到剧本上——他成功了。

片子的前半段放映厅里一片笑声,后半段一片啜泣声。

那么,“第二十条”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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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按照这个标准,影片里涉及的三个案件都是正当防卫,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三个案件的当事人却又都承担了刑事或者行政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曾经被称为“沉睡”的条款,也就是说虽然这么规定了,司法人员却不敢用。直到2018年以来,最高检指导办理了一系列的正当防卫案件,如“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案”“丽江唐雪案”等,才让这一法条不再“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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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正义的代价。

刑法既然规定了,为什么不敢用?

其实在电影中我们就能感受到,生命权太重要了,中国人历来说“死者为大”,判定王永强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意味着他对刘文经的死不用负责,不仅刘文经的族人不能接受,就连王永强的妻子一开始也不敢想。

吕玲玲和韩明面对愤怒的刘家族人,不仅难以保证证人的安全,甚至难以保证自身的安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很长的时间里,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整体稳定,我国是不鼓励私力救济的,因此在正当防卫的判定上极其严格。

所以,跨出这一步,是极其艰难的。因为沿用惯例不容易出错,而一旦得出一个与以往不同的结论,不仅会受到质疑和舆论压力,还将承担一系列办案风险,这需要极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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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检察官在“神性”与“人性”之间的自我拉扯。

这样的勇气也许不会出现在韩明的身上。

以往我们看到的检察官,都是像高叶饰演的吕玲玲一样:一心为公、专业过硬、信仰坚定、不容置疑。这是检察官“神性”的一面,让人感觉安全且疏离;但是也有很多检察官像雷佳音饰演的韩明,为了孩子读书争取挂职,领导面前唯唯诺诺,老婆面前斗智斗勇,遇事尽量息事宁人……他就是我们身边那些不完美却亲切的普通人。生活已经鸡飞狗跳了,谁还愿意给自己找不痛快呢?他似乎是最应该继续让第二十条“沉睡”的人。

但他没有。

也许是受到了吕玲玲理想主义的观点洗礼,也许是受到了公交车司机死亡的震撼,也许是受到了现实的打击,他对维护公平正义的理想初心复燃了。在最高检指导、他积极参与下,案件最终被定义为正当防卫。韩明贡献了精彩的演讲:“法律是让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那一刻,他充满了神性的光辉,而这光辉因为之前的黯淡而更加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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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办案子就是办别人的人生。

这句话时常被吕玲玲挂在嘴边,她反复要求一定要找到那把在当时别人都认为不存在的刀,包括韩明在内的所有人都觉得她太“轴”,直到赵丽颖饰演的郝秀萍站在楼顶的那一刻。

郝秀萍绝望了。她家徒四壁、负债累累,她被反复强奸,她的丈夫将要被判死刑,她女儿将成为一个聋哑的孤儿,只有她死了,才算是还了刘文经的命,刘家人才能不再用女儿的安全威胁她,而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帮她,她对公平正义绝望、对司法官绝望、对这个世界绝望。

当楼顶的风吹到韩明的脸上,去抓郝秀萍的手落空,韩明才明白:是否正当防卫,不是一道法学业务的是非题,而是一个家庭的平静与破碎,是生与死,是一些人的人生。

案子是天大的事,关乎人的命运,再怎么死磕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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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法不应该向不法让步。

我想在经历了三个案件之后,韩明对这句话的理解变得不同。

什么是“法”,什么是“不法”,多年来韩明觉得那就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他喜欢像机器一样冷静客观地对一件事的合法性进行分析,这使得他在面对自己儿子被霸凌者报复的时候还不断念叨着“四个人打你才伤这么轻”“身体伤痕面积不够”等看起来十分冷血的话,令人啼笑皆非。直到儿子问他:“到底谁错了”,他才意识到,法律可以是绝对理性的,而人却是不完美的,我们不能将一个本来是整体的案件去强行分段切片,割裂其自然演变过程,不能要求人在遭遇侵害危险时还能保持绝对冷静。如果检察官总是在事后开启上帝视角去判断当事人在恐惧慌乱中的每一帧动作,以绝对的理性去要求处于危急情况下的当事人,就会丧失宝贵的同情,偏离惩恶扬善的初衷,违背人民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我想,在影片的结尾,韩明再次说“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时候,这句话在他心里的定义已经改变,是正义不能向邪恶让步,是良知、勇气、道义不能被脆弱、恐惧、冷漠所蒙蔽,是挺身而出的社会担当与寸步不让的浩然正气,是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也是一个司法官年少时的赤子之心与归来时的终极信仰。

(作者为四川省蒲江县检察院鲍昱辰)

(来源:四川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