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更新演方协文,演到后期面相都大变,吵架时凶相毕露(没有攻击林狗的意思,这恰恰说明他演技好、表现力强)。
《玫瑰的故事》,前有庄国栋、后有方协文,越看越有“暴走之后随时家暴、杀前妻/前女友然后分尸”的阴冷感。
仿佛在婚恋频道看“爱情鬼片”,毛骨悚然。
来,说说方协文。
一,伺候和照顾:尊卑感和价值感
“伺候”或者“服侍”,各路古装剧中常见,上一代的长辈们也常说。
方协文妈天天絮叨抱怨:我如何如何伺候你们。
方协文也以此来申讨黄亦玫:我妈整天累死累活伺候你,你连一个笑脸都没有。
伺候这个词,把施动者一方放在很低的位置上。
一句话抹杀了劳动的价值、照顾的温情,而代之以更森冷更有剥削感阶级感的“伺候”。
婚后黄亦玫在家中的所有付出,方协文也一并下意识抹杀暖色和重量。
母亲言传身教的,他自幼生活的那种范式,一直隐隐约约笼罩他;他如今轻车熟路就带着新的“受害者”钻入其中。
是轮回循环吧?你看,上一代受害者变成无意识的加害者,偏偏是婆婆最憎恶儿媳,偏偏是婆婆最嫌弃孙女不是男孩。
方协文对黄亦玫,骨子里有一种上位者的处置感。
数年前孕期瞒着她辞了她的工作;数年后依旧打电话谎称她怀孕住院、辞了她好不容易觅得的新教席。
从本质上说,这是将活生生的有种种需求的人,简化、工具化、退化到生育机器的子宫位置上。
(不是说孕妇不该注意身体,更不是说不该生二胎,重点不在于孕期安全和二胎三胎,而在于)方协文从始至终是“处置”,完全不尊重对方意愿。
他处置她的人生,这很可怕。
另一方面,方协文对玫瑰,又基于一种扭曲的仰望感。
当年那种可望而不可即的仰望感越强烈,如今这种“处置感”或许就越变本加厉。
方协文早期或许也曾真心欣赏过玫瑰的美好,但他终究逐渐暴露“朕要处置她”的独裁者本质。
健康的婚恋关系,理应是互相扶持、共经风雨,而不是一方将另一方当成“人形财产”随意处置。
二,昂贵的穷感
方协文不一定叫自卑,而是一种“活在比较级中才有实感”的内心空洞。
未必是忧惧于“我不够好”,而是浅薄于“世间无所爱”;他更像一个没有恒定价值坐标和饱满精神世界的空心人。
玫瑰是对事事都有兴趣的可爱“杂家”,而方协文是对事事都缺乏好感的“攀比家”。
换句话说,有人喜欢花,是喜欢花本身;
而有人不识芬芳、不辨妍媸,喜欢花,是因为花的标价。
玫瑰显然是前一种,内心丰盈、强大,自给自足;
但凡她乐意,十块钱的衣服能比一个亿的珠宝更闪光,她不必靠外在的其他附属品、来粉饰“我足够强大”的自欺欺人假象。
但方协文是另一种。
你说他究竟爱什么?喜欢什么?很难讲。
美女也好、事业也罢,大概都是他用来装点“我很成功”的道具。
他所选的专业、从事的工作,未必是出于喜欢、而更可能出于功利;在不出圈不兴风作浪的情况下,他叫经济适用男。
但他也不是一步步脚踏实地、温情小富即安的类型,而是缺乏恒定轴心、将观感建立在“对比”的依附性上。
故事中,他和玫瑰婚后种种问题的直接导火索是庄国栋。
刺玫瑰“法语都能学,朝语有什么不能学的?”,洋洋得意“有些人在国外看起来光鲜,其实都住在鸽子笼里,一辈子租房”,小肚鸡肠不肯招优秀留学生、一棒子偏见打翻一船人。
但庄国栋仅仅只是导火索而已,不是问题的真正核心。
纵使庄国栋没有大老远跑来刺激方协文,方协文未来大概率也同样会自己给自己找到新的假想敌。
而“假想敌”这个程度大概不足以形容,更该叫“假想魔鬼”。
他活在战胜心魔穷魔情敌魔的“赢”的妄念中,时时刻刻要证明“你们别瞧不起我,我特别可以”。
为什么富养的玫瑰让人羡慕?不仅仅是因为她父母学富五车、清华教授身份受人尊敬,知识和地位并不能代表内心的富足。
玫瑰的富养,是内心真正的丰足、美满。
方协文的穷,其实不穷在没钱,而穷在他和他妈对困难时伸出援手的黄亦玫,一转身就恩将仇报踢出局。
是内心的逼仄和陈旧。
他纵使住大房子,开大公司,也依旧有一种昂贵的穷感。
三,占有的毁灭倾向
从表面上看,方协文结婚前对黄亦玫百依百顺、事事想着她,简直二十四孝好男友;婚后立刻变了一副嘴脸,从星星狗狗眼,变成凶神恶煞的美甲判官、裙子判官。
实际上并非如此。
方协文婚前也并不是对玫瑰百依百顺。
恋爱之前,他是藏着掖着换着法子、用种种话术曲线控制;
结婚之后他认为没必要再伪装,直接控制。
本质上都是控制,只是方式手段程度不同而已。
就比如当初方协文想让玫瑰租自己楼上的小阁楼,一整套说辞精心伪装,以深情良善假面,来实现接近和图谋。
再比如,他假模假式热情跟着未来岳母学做饭,都像是求职和试用期的“积极表现”而已,表现给对方看而已。
你很难说方协文当初完全没爱过玫瑰,但他的“爱”有浓郁的毁灭倾向。
爱是一种很稀缺的能力,方协文骑车追着玫瑰乘坐的公交时,或许短暂有过;但他很快就丧失了这种纯粹的能力。
他娶妻结婚生女,面对在事业最艰难狼狈时伸手帮他的玫瑰,看见的全是我我我。
又膨胀又空虚的我,又自卑又贪图的我。
他有一种“强自我vs无自我、强控制vs强依附”的拉扯感。
一方面,方协文很俗气、很随波逐流,未必有真正鲜明的自我;
但另一方面,方协文那无限膨胀的我之欲望、我之冠冕、我之王座,又压倒一切。
他不让玫瑰穿裙子,成为美甲判官,替玫瑰辞掉出版社的工作,种种作为,与其说是“爱”的患得患失,不如说是占有欲导致的寸草不生。
“占有欲”在脑子坏掉的言情故事中,或许还曾有过一二甜蜜面相,被当成“爱”的近义词;而在更真实更落地的婚恋语境中,这是一种有摧毁感破坏感倾向的负面观感。
你看,他对玫瑰所做的,除了圈养(广义上的囚禁),更多是破坏。
不仅是希望对方素手做汤羹、在家里好好服侍自己,更是要把春天自在如风的一亩花田,烧成自己的肥料。
或许,他越“爱”玫瑰,就越抑制不住,要将玫瑰从活生生的花,变成光秃秃的一根衣杆、一根筷子、一件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