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写的原著,和电视剧有所出入。
原著中方协文英年早逝,他去世的时候只有49岁。
而在他生命最后时刻他依旧被人嫌弃,而在他死后玫瑰拒绝出席他的葬礼,他这一生最爱的女人,他的妻子,至死都不愿意见他最后一面。
他这一生何其可怜,即便他被世人瞧不起,被黄家的人嫌弃,可是依旧抹不掉一个事实,那就是他这一生算得上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
方协文被嫌弃的一生
方协文这一生几乎是被嫌弃的一生,他甚至死前一晚都被自己的女婿嫌弃不懂人情。
原著中写道:
我知道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方老先生。他从来不顾及别人的需要,从来不替别人着想,妻子跟着他的时候,他也没有什么图报的打算,浑浑噩噩地享福,而妻子离开他之后,他也不做什么,糊里糊涂的过了。就像今夜,我已经坐了十多小时飞机,累得不亦乐乎,他却没想到这一点,巴不得我陪他谈个通宵。
这是方协文的女婿棠华在回国见过体面的黄家人后对方协文的评价,很显然他对方协文的评价很大的程度上是受了黄家人的影响。
他根本不知那一晚是方协文最后一晚,他之所以拉着棠华说那么久的话,是因为他迫切希望能够知道玫瑰的现状,原来离婚后他没有一刻不思念玫瑰。
其实在玫瑰嫁给他的那十年里,他是个好丈夫,而且在玫瑰要离婚的时候,他不远万里来到香港苦苦哀求玫瑰不要离开他,他甚至每天跟在玫瑰后面求复合。
他为这场婚姻做了很多,可是即便如此他还是不受黄家人待见。
其实黄家还是有人待见他的,是玫瑰的母亲,但是她已经去世了。
当初玫瑰要嫁给方协文,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她知道母亲肯定喜欢方协文这样的女婿。
原著中写道:
“真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男孩子,老实诚恳,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的正人君子,玫瑰能够遇见他,真是我们家的福气。
协文不但品学兼优,家中环境也好,只有两个哥哥,都事业有成,父母又还年轻,一家人都入了美籍,我可以说是无后顾之忧了。”
玫瑰的妈妈对方协文这个女婿是非常满意的,在她眼中方协文这个人没有花花肠子,为人诚恳老实,而且家风不错,有着稳定的工作,还拿了绿卡。
可是这样的人在黄振华眼中确是被嫌弃的,在自己女婿的眼中是无能的,在玫瑰的眼中是厌恶的。
玫瑰不爱他,从遇到他的第一天开始就不爱他,但是她还是嫁给了他,因为她想治疗情伤,因为她知道方协文是个好控制的男人,因为她知道嫁给方协文可以讨好母亲。
玫瑰因为自私嫁给了方协文,而方协文却对玫瑰嫁给他非常感恩。
甚至他记得玫瑰嫁给他的三千多个日子的点点滴滴,玫瑰为他洗衣做饭,为他生儿育女,他生命最后关头对玫瑰不是恨,而是感恩,他甚至觉得这辈子玫瑰能够嫁给他,能够成为他的妻子已经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福分了,他觉得自己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责怪什么。
玫瑰其实说过方协文对他不错,他们的婚姻没有第三者也没有什么婆媳矛盾,是很平淡的,但是她却无法忍受这样的平淡,最后选择离婚。
“我丈夫……他其实待我很好,我们两人兴致不同。”玫瑰就说到这里。
很显然从世俗眼光看方协文是个好丈夫,甚至玫瑰坐月子的时候娘家人都觉得没有必要去美国看她,因为他们知道方家的人把她照顾的很好。
而即便如此玫瑰还是要离婚,甚至她直言哪怕自己死在方协文的前面也要离婚,何其可悲,而方协文一直苦苦哀求不要离婚。
而面对方协文的挽留,黄振华却毫不留情的说:
“方协文,一个人见好要收手,玫瑰已经付出给你,她一生光阴中最好的十年,请问你还有什么不心足?根本她跟你在一起是一个错误,你应当庆幸你有过与她共同生活的机会,适可而止。”
面对方协文的挽回,黄振华是非常嫌弃的,而且还觉得方协文应该知足玫瑰跟了他十年,在他眼中玫瑰嫁给他是恩赐,离开他要知足。
原著中黄振华一直看不起方协文,至死都在嫌弃他,从一开始他就觉得方协文是玫瑰所有追求者中最差劲的一个,后来更是觉得玫瑰嫁给他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在小说中黄振华不止一次用很粗鲁的语言表达自己对方协文的嫌弃。
与黄振华说到他的妹夫,他毫不掩饰他的感情,骂妹夫是“土蛋”。
“更生,你说句老实话,方协文怎么配黄玫瑰,在一间美国银行任职,十年来就是坐那个位子——幸亏要离婚了,否则简直为‘鲜花牛粪’现身说法。”
很显然,方协文被黄振华嫌弃是因为嫌弃他土,穿衣打扮跟玫瑰相处十年了依旧跟不上潮流;嫌弃他十年了依旧只是个小职员,没有什么大建树;嫌弃他十年了依旧不会说漂亮话,为人不懂看脸色;更嫌弃他十年了依旧那么穷。
而方协文真的如此不堪吗?
我觉得并非如此,黄振华是属于幸运的一代,他的父亲是大富商,他毕业后就在父亲的资助下和朋友合伙开了公司,十年后他成为香港建筑界的风流人物。
他这一生是骄傲的,是让人仰慕的,但是也是极少命好的。
而方协文我觉得他像极了我们这些努力生活却平庸没有本事的普通人。
平庸但并不代表没有努力过,因为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好命。
他脚踏实地,十年里又当爹又当妈的把女儿拉扯长大,而且女儿还三观正有自己的判断。
而且他的女儿后来知道了所有的真相依旧觉得自己父亲很伟大,这种感情已经说明了他是个好父亲。
这里面的不容易应该不是黄家那种阳春白雪的人能懂的。
其实用普通人眼光来看,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丈夫,普通的父亲,只是他娶了耀眼的玫瑰,却被人嫌弃了一生。
他这一生的努力和付出也被忽略。
我能理解黄振华对他的偏见,因为黄振华命好,因为黄振华对自己妹妹感情比较深,身为哥哥对妹夫有要求很正常,但是他确实也对方协文存在偏见。
原著中苏更生一直在说黄振华对方协文偏见太深,苏更生理解方协文,但是她终究是黄家人,她的立场只能站在黄家的立场上。
黄家无一人出席葬礼
后来方太初和她的棠哥哥回国探亲回到美国后,方协文在第二天便暴毙身亡了。
理由是心脏病突发,方协文是得知玫瑰改嫁后彻底心死去世了。
其实在玫瑰离开他的那一天他已经死了,只是他有女儿,他要把女儿抚养长大,如今女儿有了归宿,玫瑰也改嫁了,他彻底心死悲哀暴毙。
他去世的时候只有49岁,属于英年早逝,可是他看起来却像五十多岁的人了,原来失去了玫瑰他早已苍老。
他去世后,太初非常悲伤,葬礼是在美国举办的。
玫瑰拒绝出席葬礼,黄家只去了苏更生。
我看小说的时候看到这一点,内心是非常悲伤的,为方协文感到悲哀,同时也感到黄家人的凉薄。
其实对于玫瑰来说,来一趟美国并不是难事,可是她拒绝了,方协文就算入不了她的眼,但她至少曾经是方协文的妻子,更是方太初的母亲。
可是玫瑰却凉薄至此,不愿意见他最后一面,送他最后一程,连最虚情假意的表面功夫都懒得做了。
当棠华将方协文去世的消息传回香港的时候,黄家人第一反应不是悲伤,不是参加葬礼,不是来帮忙,而是催太初赶紧回国。
原著写道:
我把消息报告香港那边。黄家电报电话络绎不绝的来到催我携太初回港。
但是太初悲伤得根本连说都不会说,天天抱着她父亲的遗物伤神。
对于黄家的势利,我亦十分反感,现在太初返港已成定局,何必逼人急在一时间动身?她爸的尸骨未寒。
他们不在乎方协文,只是希望太初能够回去,因为她那么美丽,因为她像极了她母亲小时候,因为她身上有一半流着黄家的血。
可是他们却毫不在乎太初刚刚失去父亲的悲伤,何其凉薄,何其势利,这样的人走茶凉让人看着心寒。
而黄家派来的第一个说客是同样在国外的傅家敏,傅家敏是玫瑰派去安慰太初的。
面对傅家敏的出现,太初质问自己的母亲为何不亲自来?
原著中写道:
太初问:“她自己为什么不来?”
“她……不方便来。”
“我知道,”太初含泪说:“她看不起他,她看不起他!可是他已经死了呀。”
傅家敏替玫瑰解释,但是太初说的没错,玫瑰看不起方协文,至死都看不起,甚至她觉得自己年轻时候嫁给这样的人是一个污点,所以至死都不愿再见她。
因为现在的她是高贵的罗爵士太太,她不想见方协文,更不愿意出席葬礼,也不在乎女儿的想法。
黄家唯一出席葬礼的人是苏更生,其实她也不是专门来参加葬礼的,她来美国主要任务是说服并且接太初回香港。
葬礼举行的那天,太初的舅母穿了套黑衣服,手里捧一大束花,仪态端庄肃穆,溥家敏站她身边,太初开头抱怨她母亲没有出现,后来看见棺木就饮泣不止。
其实对于父亲去世,太初内心深处是责怪母亲至死都不愿出席,她内心其实是不愿回香港的。
但是她还是答应了舅母回香港,她不是为了玫瑰,也不是为了回到黄家过大小姐的日子。
而是为了她的棠哥哥。
原著中写道:
“我也是为了你才答应舅母的,我想你父母在香港,我又与他们处得来,而且舅舅说得对,男人做事业要把握机缘,做建筑这一行,最好发展地之一便是香港,舅舅说现在还有得做,你又蠢蠢欲动,我想到一举数得,便答应下来。”
她是为了棠哥哥的未来答应了苏更生,是为了自己的幸福答应了回香港。
但是最后她还是放弃了香港的富裕生活,和她的棠哥哥回到了美国,因为在香港有太多的人打扰他们的生活,她不喜欢当名媛,也不喜欢应付这些复杂的人际关系。
而她的棠哥哥也为了她放弃了香港的高薪,两人回到美国过着平凡的日子。
而玫瑰对于此事没有任何的挽留,对女儿也没有任何的不舍,她依旧是高贵的罗太太。
而方协文这一生唯一真正把他放在心里的人只有女儿方太初。
一场葬礼,看清了玫瑰的凉薄,黄家人的势利,而玫瑰终究是失去了她的女儿,黄家人终究是失去了小玫瑰,而方协文此生唯一的幸运就是他养育了一个好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