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国栋是玫瑰的初恋,也是玫瑰几段感情纠葛中最拿不出手的一个。
在书中,玫瑰是极富魅力的女性。
十六岁时,青春洋溢充满性张力;二十岁的玫瑰,经历了年少无知的横冲直撞,闯了不少祸事。她重新审视身边的人和事,美丽依旧的她更多了几分机智灵动。
她与庄国栋缘分开始时,庄国栋已经有了未婚妻。
第二段感情开始时,庄国栋离婚数年恢复单身并且对玫瑰念念不忘。
但是,玫瑰身边已经有了罗爵士相伴。
是遵从内心的召唤还是顺从世俗的眼光,两个人在不同的时期都做出了相同的选择。
第一段感情里,玫瑰是勇敢的而庄国栋是怯懦自私的;第二段感情里,庄国栋因为当初的决定而懊恼沉沦了多年,可是经历了与家明的恋情后,玫瑰成熟稳重了许多。
她不会再任性不顾他人,两个骄傲的人因为时机不对,最终与爱失之交臂。
庄国栋与玫瑰的第一段感情,是通过黄振华来讲述的。
堪称一对璧人的庄国栋与未婚妻,在宴会上吸引了黄振华。
“那真是一个英俊的男人,长挑个子,脸上带种冷峻的书卷气,白色的衣裤在他身上熨帖舒服。他女伴的气质竟与他相似,一举一动都悦目。”
庄国栋在玫瑰的学校任教,黄振华见到他时,已经得知玫瑰已经被庄吸引。
在黄振华看来,玫瑰要想从庄国栋画家未婚妻那将他抢过来,胜算是不大的。
庄国栋是骄傲的,甚至是傲慢的。
他目下无尘,将香港一切从事实业的都当做汲汲名利的庸俗之辈。
这种孤高自傲自然引发了黄振华的不满,但同时又深深吸引了玫瑰的注意。
庄国栋高大帅气,学识丰富,谈吐幽默风趣,与玫瑰身边的愣头青们截然不同。
玫瑰对他们从来都没有好脸色,哪怕那些人前屈后恭小心翼翼地讨她欢心。
但是,庄国栋太与众不同了。
他品味极高,从不说谄媚讨好的话,骨子里清高自守,让他看上去深不可测。
喜怒哀乐在他那里毫无痕迹,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素养,让二十岁的玫瑰沉迷。
玫瑰对自己魅力非常有信心。毕竟周士辉为她抛弃妻女,雅历斯为她自杀未遂。
可以为其生为其死,玫瑰的魅力可见一斑。
但是,庄国栋似乎对她的魅力视而不见,似乎将所有对女性的热情都倾注了在了未婚妻身上。
玫瑰没有尝试过这样的挫败,现在的她整天脑海中浮现的都是庄国栋的身影。
当玫瑰坚持认为这就是爱时,黄振华看清了真相——这其实是一种挑战。
玫瑰是要通过得到庄国栋来证明自己的魅力:
“因为他没有拜倒在你裙下,你认为刺激,决定打一场仗。”
同时,庄国栋也是用自己对玫瑰的拒绝来证明自己的骄傲。
但是,两个人又是不同的。
玫瑰对自己的感情向来坦荡,爱了就是爱了,从来不遮掩,也不惧怕旁人的眼光/
她是性情中人,温暖又炽烈。
庄国栋则不同,他对除了自己以外的人和事并没有太大的兴趣。
他是冰冷的,与他契合的未婚妻也是一样的人。
他们从不会给旁人留余地,也不在意他人的死活。
从这一点来看,庄国栋是配不上玫瑰。
他拿出高高在上的救世主的姿态,吸引玫瑰朝他膜拜。
后来又不顾一切将她抛弃,远走他国,任凭她哭闹发疯。
对于这样只爱自己的男人,玫瑰没有一丝主意。
因为在她的现时生命中,庄国栋就是一切。
“玫瑰第一次为男人改变风格,她留长头发,衣服的式样改得较为文雅,也不那么高声谈笑,有一种少女的娇艳,收敛不少放肆。”
玫瑰为了庄国栋改变了自我。庄国栋的抛弃不仅伤害了她的自信心,也让丢失了对自我的认同感。
一段好的感情,会让对方找到更好的自己;而一段糟糕的关系,则让一个自信的人变得消极怀疑一切。
玫瑰在这段感情倾注了自己的全部,她是情感至上主义的恋爱脑。
她抗拒现实的庸俗,可是,当现实的不堪摆在她面前,并且与自己的爱人息息相关时,她崩溃了。
她拿出了泼妇的劲头毁坏了庄国栋的公寓。
当黄振华出面为妹妹善后时,他才见识到了庄国栋的定力之强。
一句“我与玫瑰,已经一笔勾销”道尽了这个男人无情的冷酷。
如果说,只看第一部分,或许还认为庄国栋是一个不花心有责任心的好男人。
可是,原著写到第四部分,通过罗爵士的儿子罗振中讲述,撕开了庄的伪善与自私。
第一部分中,作者安排黄振华不喜欢庄国栋,故而两人没有深交,所以庄对玫瑰的感情,读者并不知晓。
这里就巧妙地设置了一个悬念,让读者去猜想庄到底对玫瑰有没有感情还是在自我折磨,故意压抑情感去顺从世俗眼光?
到了第四部分时,玫瑰已经到了不惑的年纪:结婚生子,离婚,遇到灵魂伴侣,痛失爱人——
千帆过尽皆不是,岁月没有带走玫瑰姣好的容颜,反而厚赐了她的沉稳与睿智。
庄国栋在经历了十年惨痛的婚姻生活后,选择离婚。
这时,他才对罗震中揭开他对玫瑰的真实感情:
“我在她学校做一次客座演讲,马上被她深深吸引,她那青春的魔力,可怕如血蛊,当她接近我,我不能拒绝。”
在成年人看来,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才俊,竟然抗拒不了一个十八岁的少女,是一种窝囊无能的表现。
更何况庄国栋是如此的骄傲,他不愿意缴械投降做玫瑰的裙下之臣。
于是,才有了后来玫瑰的崩溃厌世甚至自暴自弃嫁给方协文。
而庄国栋则在世人艳羡的目光下与画家未婚妻结婚,并与之保持着貌合神离的“三人行”关系。
玫瑰就像《蝴蝶梦》中的吕蓓卡,一直存在。
“我开始注意所有穿白衣服的女孩子,每到夏天,坐立不安——”
当然,庄国栋选择婚姻的一个重要因素,还是出于安全考虑。
十八岁是一个危险的年龄,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变数很大。
她们青春叛逆,不安于室。犯了错误回头,会得到所有人的原谅。
但是对于一个二十六岁的成年人来说,陪着她们犯浑,是要遭到所有人的耻笑。
一失足会终生抱憾,且受尽周围人的鄙夷唾弃。
代价太大,庄国栋输不起。
成年人的世界里总是充满了利弊考量,这是少女时期的玫瑰最厌恶的。
不过,人总是要长大,经历了那么多事,玫瑰的心境也在慢慢发生变化。
当她再次遇到庄国栋,是通过罗爵士的儿子罗震中。
此时,玫瑰已经嫁给了罗爵士,而庄国栋身边也有了女伴。
但是,一切在两人相见的那一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庄国栋真的疯了,他的行为,与一个十多岁热恋中的孩子没有分别,他开始重新追求玫瑰。他辞去了业务,日夜在我们家外徘徊、敲门。”
罗爵士暂时离开,让玫瑰自己选择,不要因为责任而勉强自己。
在庄国栋的猛烈攻势下,玫瑰果然打算重拾旧梦。
就在这时香港传来罗爵士突发疾病的消息,玫瑰一行人火速赶回香港。
经历这一事让玫瑰顿悟自己最在意的还是罗爵士。
“那些美丽的日子啊,我与他度过,刻骨铭心的思念,十年如一日,我悄悄伤身,现在想来,只觉如一本爱情小说的情节一般,遥远而美丽,却与我本人无关,但因这个人,又明明转变了我半生的命运。如今我只知道,我爱的是罗德庆,这是他,不是别人,他不能失去我,我也不能失去他,我们将白头偕老。”
这就是玫瑰,至情至性,爱就是爱,绝不拖泥带水,这一回是她主动放弃庄国栋。
不为别的,只是为了爱。
与玫瑰相比,庄国栋的爱太不值得一提了。
明知道爱上了玫瑰,却依然要为了世俗的成功,娶一个自己不爱却适合的女人。
婚后偏要装出一副情圣的模样,拖着妻子一起缅怀自己逝去了的爱情。
当玫瑰看清自己对罗爵士的感情,回到罗爵士的怀抱。庄国栋又一副要死要活的劲头,彷佛自己是玫瑰感情世界里的玩物和牺牲品。
殊不知,这一切都是自己作出来的。
如果不是当初的自私与怯弱,玫瑰与他都不会受十多年的婚姻之苦。
全书以庄国栋写给罗震中的一封信结束:
“我一生失去玫瑰两次,也属福气。自此以后,我看不出发奋图强有什么好处,为了我所爱的女人,我再不能做一个正常的人,但是你放心,我会活到老死。他们说,当你走下坡路时,速度是快的,我已经四十二岁,快了。”
二十年前意气风发又愤世嫉俗的庄国栋在经历了情变后,成了消极堕落的中年颓废男。他将这些都归咎于玫瑰,是对这段爱情极大的不尊重。
他的自怨自艾,看上去情深,实则浅薄。
不敢取消婚约,表面是有责任心,实则是怯懦;
不敢接受玫瑰的爱,表面是定力强,实则是自私;
婚后一心惦念玫瑰,表面是情深,实则是伪善;
明知玫瑰再嫁又痴缠,表面是悔悟,实则是不甘。
玫瑰最后看清了他的真面目,没有选择他,是再明智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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