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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华出戏,《玫瑰的故事》烂尾-风君娱乐新闻

玫瑰的故事》写了一个系列,差不多要结束了。

说实话,霍建华饰演的傅家明一出场,《玫瑰的故事》就差不多烂尾了,虽然最后靠帅气的年下男、开飞机,以及一首惠特曼的《大路之歌》给救了一些回来,但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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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很多人说后面的剧情看不下去,是因为霍建华长残了,故意放几张角度不那么好的截图。这个习惯不好,有偷懒尬黑之嫌。

你能分析出来就分析,分析不出来可以凭直觉说你不喜欢,但硬说不合理的剧情是因为演员长丑了,信不信我霍哭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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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华版傅家明,丑肯定谈不上,毕竟人家花样美男的基础在那儿,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不合适倒是显而易见

据小道消息,导演汪俊为了弥补霍建华拍《如懿传》的“工伤”,特意在《玫瑰的故事》里给他安排了这个角色。小道消息听听就好,我觉得更可信的推断是,汪俊看完亦舒原著后,脑海中浮现的傅家明就是霍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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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的溥家明是个才华横溢、眼比天高的大律师。不社交、不近女色,办案之余,呆在房间里看书弹琴,还做得一手好菜。

他年过40,没谈过恋爱,却有一个旖旎的爱情梦。羡慕黄振华苦等十几年,终于遇到自己的苏更生。

黄玫瑰第一次听到溥家明弹琴,就听懂了他琴声里丰富的感情,形容“这琴声,实在太美丽了。”

两人除了灵魂相通,同时也产生了强烈的生理性喜欢。黄玫瑰的美丽老幼通杀,自不必多说,她第一次见溥家明,忍不住跟他弟弟家敏说:“通常人们形容秀丽的女子为‘不食人间烟火’,今天见了你大哥,才知道男人也可以有这种容貌。”

长得“不食人间烟火”,可不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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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电视剧已经把原著的人设全都改了,本来对的人,就很不对了。傅家明的人设完美击中了霍建华的短板,你让他演喜剧,都比演浪子来得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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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建华下一部剧是跟朱珠搭,不知道会不会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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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版傅家明的人物设定是放荡不羁的摇滚音乐人,穿皮裤、骑机车、在酒吧驻唱,身体问题也从原著里的癌症,变成了先天性心脏病。

这样一改,要了霍建华的命。首先他要颠覆之前偏冷静、深沉的演技,另外还要颠覆舒适区内的着装,比如古装、制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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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华的特点是收,傅家明的特点是放。这种颠覆,无论对霍建华的气质还是身材,都显得很不友好。

“滚圈”紧身T、紧身裤,完全暴露了霍建华的身材短板,显得他背厚头大屁股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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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第一场戏,傅家明骑机车在路上摔跤后,带伤回家。把绊倒他的半块砖头,拿给弟弟当生日礼物。剧情要求傅家明眉飞色舞地讲这半块砖头的来历,霍建华是很努力了,但观众也看出来,演员本人根本不信这场戏。

坚持称粉丝为“影迷”,被叫个“吃货”都痛哭流涕的“老干部”,一边演,一边心里mmp:神经病啊,还能再癫一点么……

佟大为这表情,堪称观众的“脸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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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撩黄亦玫的那场戏也非常车祸。很难想象曾经的徐长卿、白子画、顾清明、薄靳言,成了一个混迹于丽江、西藏、后海酒吧里的中年油腻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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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会音乐;看,我眼睛里有钩子。敬业的老干部全身每个细胞都在演,观众如鲠在喉、如芒刺背、如坐针毡,让黄亦玫对傅家明的着迷,成了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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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一个穿皮裤的摇滚人,为啥要让霍建华去强拗,而不直接找汪峰来演,是片酬太高么……

霍建华版傅家明最好的一段戏,是两人爬山吵架。剧情让霍建华回到了霸道总裁的舒适区,终于不必扮浪子、扮文艺,直接对刘亦菲激情开麦,再不说要逼死老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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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不足有二。

一是病入膏肓的“老干部”,导演非不让他戴冲锋衣的帽子,还得黄亦玫给他用手挡雨。冲锋衣的帽子可以防雨,看来并不是文艺工作者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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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霍建华一个人的时候很帅,跟刘亦菲在一起莫名就很像父女,虽然两人的真实年龄只差8岁。这种视觉的不适,也阻碍观众理解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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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小红书上很多人说霍建华根本没有性张力,所以演不好傅家明。我不觉得。

男演员的性张力分为两种,一种是像章宇、蒋奇明这种富于攻击性的性张力,就算你知道他坏,知道他从建筑工地回来满身臭汗,还是忍不住想跟他do。另一种是霍建华这种禁欲系的性张力。他的魅力源泉是东躲西藏、欲拒还迎;别人扑他很好,他一主动就尴尬。

“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你知道关门弟子吗,我宣布你就是我的关门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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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台词的难度,大家可以一起想想内娱谁能胜任,尤其这个“关门爱人”。

霍建华的演技,收比放好。傅家明这个人物虽然人生所剩无几,但他是要燃烧到最后一刻的。

霍建华虽然已经很努力,但他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可以燃烧自己的人。他太正了,给他的台词又太过虎狼。满脸慈祥地问黄亦玫,你是不是爱上我了,真让人在北京三环内抠出了一座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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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演员不够贴脸,傅家明的人设本身,问题更大

灵魂伴侣的设定,是很难影视化的。主创肯定知道这个问题,所以权衡利弊之后,把原著里戏份很少的初恋强行拉到了十集,并且不断返场,成了黄亦玫后续恋情的NPC。傅家明的戏份则压到了最短,只有4集。

在这4集里,刘亦菲流完了从业以来最多的眼泪,彻底过足“哭戏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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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靠生离死别强行推动,无奈“灵魂伴侣”依然非常符号化。

如果不是中间穿插苏苏把养父送进监狱、黄振华以为白晓荷趁醉“办”了自己的麻辣剧情,灵魂伴侣这一段简直像加了糖精的白开水。

为了把灵魂伴侣具象化,剧情安排黄亦玫在美术馆里做了一个密室,里面放着自己的一幅画。傅家明第一次去美术馆就解锁了这个密室,觉得她的画太压抑,给装了音箱,配上了摇滚乐。

音乐配得非常尴尬,只有黄亦玫强行陶醉,观众完全无法共情。并且在现实生活里,两个从未见面的人,如果未经允许,发生这种事情,傅家明得有多帅,才不会被怼一句“禁止随意大小爹”?

说好的灵魂伴侣,傅家明却是通过讨好黄亦玫的女儿方太初,获得了入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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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还强行安排了初恋对照组,让庄国栋在方太初面前的手足无措,去对照傅家明搞定方太初的得心应手。

“我想做你妈妈的男朋友。”

“我也要你做我的男朋友。”

“我做了你妈妈的男朋友,就没办法做别人的男朋友了,你长大会有自己的男朋友。”

台词是否尴尬见仁见智,关键是立意很让人迷惑。

我理解主创的想法:单亲妈妈开始新恋情,最重要的一票,一定来自于孩子。但这真不是对女性的刻板印象吗?原著中的黄玫瑰,为傅家明放弃了女儿的抚养权,直到女儿成年后,才有机会再见。

只能说剧版《玫瑰的故事》里的黄亦玫,太过完美了。而现实生活中,一个有力量的女性,一定不是完美无缺,而是敢于取舍,甚至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撕掉社会强加给她的“好女人”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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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剧中,傅家明一岁就检查出患先天性心脏病,10年前做过心脏大手术。按弟弟傅家敏的说法,他爬个楼梯心脏都会超负荷。

但他租的工作室,偏偏是个LOFT,上下两层有楼梯;还搞摇滚、搞户外,像个叛逆的中二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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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结婚,非要在他驻唱的酒吧办酒席。不仅事无巨细由哥哥操心,还找婚庆大厨在天台上做菜。哥哥三番四次上下楼梯去催菜,告诉大厨鱼应该怎么做,最后导致心脏病发作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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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编剧一直给傅家明的行为找补,说他希望像普通人一样过完一生,而不是像病人一样走到最后。但就算普通人,在2013年之后的北京,也不至于请大厨在家办喜酒、把自己累晕吧。

还有吃火锅一定要点魔鬼辣,同样是以要像正常人一样体验不同人生为由。问题是正常人根本不必非要体验魔鬼辣。魔鬼辣这个东西本身,是追求刺激、反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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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山那个更是让人无力吐槽。先心病人傅家明爬不动想放弃,黄亦玫说我已经做了这么多准备,你竟然要放弃,我能接受死亡把我们分开,但我不能接受懦弱把我们分开。

这?方协文控制黄亦玫,黄亦玫控制傅家明,回旋镖?

剧里埋了一条暗线。黄亦玫跟苏苏第一次去上海看展,解锁的那个音乐作品是傅家明的,主人拍下黄亦玫的照片,寄给了在国外的傅家明,所以傅家明老早就对黄亦玫一见钟情,两人是天生的灵魂伴侣。

然后我看网友评论,说要是早遇到,傅家明得早死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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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作死,跟尽情去体验生命是两个概念。主创在处理这一部分的时候,努力了,可惜没找到答案。

“灵魂伴侣”这种虚幻的东西,在恋爱关系中,很难表达。

恋爱本来就是一场化学反应,“生理性喜欢”才最真实也最凶猛。所谓灵魂伴侣,要么得像萨特与波伏娃,既有两性之情,又完全超越了两性的束缚。真拍出来,非常挑战公众的承受能力,起码肯定不能搞“关门爱人”这一套。

另外一种是像张国荣与唐鹤德,本来正常谈恋爱,因一方的意外仙逝,而不得已天人永隔、成为灵魂伴侣。

黄亦玫跟傅家明比较像后面这种情况。灵魂伴侣是老天安排的,想不灵魂都不行。

当傅家明在两人感情最浓烈的时候离开,就注定了他会成为黄亦玫生命中的传奇。他所留下的一切,因为从未被生活琐事磨损,而显得一尘不染、光芒万丈。

庄国栋跟方协文,还是输在身体太好。

人生就是如此荒谬,像一个顽童出的谜题。这种荒谬,太残酷、不浪漫,作为商业电视剧不愿意碰触,完全可以理解。但正是因为缺少了直面现实的勇敢,傅家明这一趴,注定只能蜻蜓点水,缺乏触动人心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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