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啊,我先去开会,咱们改天好好地叙叙旧,我先告辞了。”
在《亮剑》中,王副军长在战地医院得知李云龙,正是当年鄂豫皖根据地的李团长后,他顿时黯然失措,以开会为理由赶忙灰溜溜的离开了。
然而让人疑惑的是,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在1955年授衔仪式之前,王副军长明显要比李云龙这个师长的职位高,可他为何如此惧怕对方?
虽然鄂豫皖根据地那段时期,是王副军长的黑历史,同时也是对方的一个把柄,但毕竟那早已成为过去式,中央已经做出了明确的结论。
然而大家有所不知的是,李云龙之所以不惧王副军长,其实主要归咎于三个原因,其中赵刚的职位更是点睛之笔。
“后台很硬”
第一个原因便是李云龙在华野的后台很硬,远远不是王副军长可以相媲美的,毕竟他师长的职位可是一路打仗打上来的,并不像王副军长一样踩着别人的肩膀上位。
而最能体现李云龙后台有人的一幕,就是他不幸被炮弹炸伤,在战地医院抢救的时候了。
在原著《亮剑》小说中,李云龙在淮海战役负伤住进医院时,许多首长都打来电话来询问对方的伤情。
比如华野和中野两大野战军的一号首长,二号首长,以及各个纵队各师的老首长和老战友,都在得知李云龙负伤的第一时间,给医院打电话。
而这些首长虽然打电话时的态度不同,有人非常强硬,有人非常委婉,但他们的目的却只有一个,那就是务必救好李云龙。
不仅如此,就连华野司令员栗裕大将都告知医院领导,一定要尽力救活李云龙,毕竟对方不仅是自己的心头宝,更是曾经原四方面军时的老部下,感情非常深厚。
所以说经过这么一“闹”,恐怕整个医院的人都明白了李云龙强大的后台,这一点《亮剑》影视剧便体现了出来。
比如当王副军长打电话要求田主任,将护士田雨从李云龙身旁调走时,对方先是讲述了李云龙的资历,然后便间接性搬出李云龙的后台,准备来压一压这个王副军长。
只见田主任毕恭毕敬的说道:“李云龙是在淮海战役之前,从中野调过来的,抗战时在八路军129师,所以您不认识,不过在红军时期,他是四方面军的人,在华野有不少老战友。”
紧接着,田主任便提到了李云龙的后台,只见他态度坚定的说道:“他刚负伤时,有不少纵队级师级领导来看过他。”
通过这一幕,我们自然就能看出李云龙强大的后台,在红军时期,李云龙担任过师长警卫员,和林彪关系非常熟。
而在抗战时期,因为李云龙战绩显赫,旅长陈赓,师长刘伯承以及华北八路军副总指挥彭德怀,都对此人印象非常深刻。
随后到解放战争时期,华野司令员栗裕更是对李云龙关照有加,毕竟他不仅帮华野打了一个漂亮的支援,而且还归属到了自己的战区内。
所以说通过李云龙强大的后台,我们就不难看出他为何面对王副军长时却丝毫不惧,毕竟实力在这摆着呢。
“名不正言不顺”
而第二个原因就是王副军长“抢”田雨名不正言不顺,这是李云龙敢正面硬刚的一个主要原因。
众所周知,《亮剑》中王副军长在追求田雨时,他已经是一个有家室的人了,据田主任所述,王副军长在参军之际就已经娶了老婆,并且还育有两子。
而王副军长之所以追求田雨,无非就是喜新厌旧,所以才打着不满包办婚姻的幌子,来为自己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
只不过对于王副军长的小心思,李云龙早已知晓了一切,所以他才和对方一见面就直奔主题。
在剧中只见李云龙对王副军长调侃道:“部队进城了,全国快解放了,有些首长也该换老婆了。”
通过这一幕我们就不难看出,如果李云龙和王副军长因此事闹大的话,那吃亏的必然是王副军长,因为对方根本就不占理。
毕竟李云龙现在是光棍一条,而王副军长则拥有家室,所以一个有老婆的人,跟没老婆的人争老婆,结果必然是后者有理。
与此同时,李云龙也侧面点破了王副军长真正的嘴脸,他只不过是打着视察工作的幌子,来为自己找老婆。
因此无论哪方面来看,王副军长都是名不正言不顺,这也是他面对李云龙的怒怼会选择沉默,以及最后逃离现场的一个缘由,因为此事闹大了吃亏的人是他。
不仅如此,就算王副军长和李云龙到野司打官司,那他必然也是完败的局面,因为王副军长既不占理,又没有李云龙在野司栗裕心中的地位高。
“老战友赵刚的职位”
除此之外,李云龙敢硬刚王副军长的另一个原因,则是源于自己老战友赵刚的职位了。
要知道赵刚的职位一开始是和李云龙平起平坐的,只不过对方在解放战争期间负伤住院,他的职位这才得以高于对方,升为了纵队的副政委。
所以说虽然李云龙表面上职位略低王副军长,但实际上的资历却是远远高于对方,如果不是因伤住院的话,他的职位肯定要高于王副军长。
再者就是赵刚肯定会无条件帮助李云龙,因为一开始给李云龙出主意追求田雨的人正是他。
现如今看着自己的老战友被别人抢媳妇,以赵刚的性格肯定忍不了,更何况他还是一个理想主义的革命者,看到像王副军长这样为上位不择手段的人,态度自然会非常强硬。
最重要的是,赵刚的职位是要略高于王副军长的,虽然纵队副政委和副军长职位处于平级,但两人升职的过程却截然不同。
一个是凭借政治手段上的位,一个是凭借自己的能力,其中的含金量以及组织上的肯定,相信大家不言而喻,答案肯定是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