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为有力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上海嘉定法院特推出“假如三国也有执行”系列短片,采用“原创视频+手绘漫画”相结合的方式,以三国时期的经典故事为蓝本,通过虚构的情节设计,将历史故事与现代执行理念和规则相结合,传递执行态度,鼓励当事人主动履行、诚信履行,为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格局,营造和谐稳定诚信的社会环境注入生机与活力。
赤壁债云,当走投无路的周瑜遇到了老谋深算的孙权该怎么办呢?执行法院教你一招,当查询一般财产线索无果后,如发现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数字法院建设也可以通过大数据筛查到被执行人在其他法院是否有到期债权,执行变得神通广大,让老赖无处遁形。执行风云,变幻莫测,却又充满了生机与希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22修正)
第四百九十九条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处理。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四十五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履行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2)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3)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4)第三人违背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
短片策划丨执行局
漫画丨张婧瑜
责任编辑丨蒋凯雯
执行编辑丨阮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