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甄嬛传》里皇上狠狠打了甄嬛一巴掌,下一个镜头本应是甄嬛跪下认错,结果熹贵妃突然扛起机关枪,冲着皇帝一顿扫射……社交平台上有不少AI爆改国产剧视频,引发关注。对此,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认为,有的AI魔改电视剧可能涉及侵犯原作品的版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甚至会涉及刑事责任。
王宁告诉现代快报记者,魔改电视剧并非新鲜事,包括各大名著在内的知名作品一直就有相当多的改编、演绎、戏说、后传等版本,但以前更多使用的是剪辑、重组、配音、修改台词等。现在借助于AI技术,可以轻易将画面、人物动作进行修改,带来的变动更加夸张,也更加冲击感官认知。这种魔改从积极的方面来讲,属于一种创新和尝试,为艺术作品的创作和呈现带来了新的可能性和创意,会创造出独特的视觉效果和叙事方式。这种多元化的创作方式,也很容易根据特定群体的喜好和需求进行修改,提供更多样化的观看体验。但是,如果这种魔改超过了对原著进行改编所允许的限度,完全脱离美感,片面追求夺人眼球的效果,歪曲、篡改,则明显越过了权利边界。无论是原作者、观众、平台还是市场监管者,都是难以接受的。低质量的AI魔改除了改变原剧的主题、情节、角色设定和损害原作的艺术价值与完整性之外,很多AI魔改作品质量难以保证,逻辑混乱、画面不和谐。这样一方面侵犯原作品的版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可能导致有的观众将魔改后的内容误认为是原作,从而产生误解。长此以往,对于经典作品是有伤害的。
王宁认为,AI魔改电视剧有可能涉及侵犯原作品的版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甚至涉及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就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对于侵犯著作权罪中复制发行行为的认定,最高法相关指导案例中确定,基于原作品基础上的改动属于复制行为。对于其中“以营利为目的”的认定问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明确规定“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可以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现实中有些视频作品的发布者会在自己的网页上附带广告链接,或者在作品里面插上广告,主观上就已经是“以营利为目的”。
王宁认为,AI魔改电视剧需要在尊重版权、保证质量和遵循创作原则的基础上进行,以避免对原作品和观众造成不良影响。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也应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规范这一新兴领域。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AI技术可能带来的侵权、真假难辨、“深度伪造”等一系列问题和使用主体,不仅需要用法律来规制,还要用技术来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