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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漫莉饰演“余答应”的剧照。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爆料《甄嬛传》的余莺儿(余答应)的扮演者崔漫莉,在社交平台直播时自曝酒后无证驾驶,且肇事逃逸。视频中,她表示曾在横店拍戏的时候,喝酒以后开车撞到别人的车,她和朋友逃逸住到了另一家酒店。第二天还回到事发地,询问有没有监控,崔漫莉说:“摄像头坏了,那我还怕个屁啊。”
这位曾在荧屏上塑造经典角色的演员,在直播中轻描淡写地讲述自己的违法行为,言语间毫无悔意。这种将违法行为当作谈资的轻佻态度,不仅暴露出其逃避责任的侥幸心理,更折射出个别艺人法律意识的淡薄。
明星身份,并不会成为违法行为的遮羞布。公众人物的违法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即便没有摄像头,也会留下蛛丝马迹,到底是一时信口开河,还是确有此事,当地交通部门不妨也查查。
酒后无证驾驶本身就是对交通法规的公然挑衅,而肇事逃逸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极度漠视。如果属实,崔漫莉既违反多项法律法规,也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而崔漫莉却在直播中“炫耀”讲述,这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姿态,难怪网友戏谑,“这是本色出演”“戏里戏外一样蠢”。
作为公众人物,崔漫莉的行为无疑是向社会传递了极其错误的信号。部分明星凭借知名度获取丰厚收益,却未能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甚至将违法行为视为特权象征。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念,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也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
明星的行为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年轻粉丝群体往往会模仿偶像言行举止。当明星将自己的违法行为轻描淡写地公之于众,很容易误导青少年形成错误的价值观念。
因此,公众人物应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也当珍惜自己的社会影响力,用实际行动传递正能量,积极发挥明星的正面榜样作用。
撰稿 / 苑广阔(媒体人)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