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官网2月17日消息,近日,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中国)等五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合计罚没38789.9646万元。
其中,对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开展的支持民营企业及小微企业重大政策落实专项现场检查中发现,上述机构存在贷款资金被挪用、统计数据不真实、重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对中国银行总行罚款1600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168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对民生银行总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6672.462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230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对渤海银行总行罚款430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1230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
对建设银行、渣打中国开展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现场检查中发现,上述机构存在服务收费质价不符、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理财业务投资运作不合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对建设银行总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7341.5626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12550万元,并对9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渣打中国总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625.94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1340万元。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严肃市场纪律,规范市场秩序,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延伸阅读:
向下属索贿、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这位银行原高管被”双开”
被查半年后,这位已被禁任高管5年的股份行分行原行长被“双开”。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2月10日消息,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林争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此前于2022年9月,云南省纪委微信公众号“清风云南”曾通报,林争跃正在接受中信银行纪委纪律审查和昆明市监委监察调查。
网站截图
此次通报显示,林争跃多次向下属索要大额财物,套取金融机构低息贷款转贷授信客户牟利;干预银行信贷事项,违规发放贷款;“靠银行吃银行”,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寻租,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是隐性腐败和期权式腐败的典型。
公开资料显示,早年林争跃曾在工行南京分行工作多年,2004年加入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在中信银行任职期间,他曾短暂出任过该行董事会秘书,后又于2017年在任职该行昆明分行行长期间,被罚取消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十年。
隐性腐败和期权式腐败的典型
2月10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日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委、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对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林争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显示,经查,林争跃存在以下问题:
身为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意识,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污染所在单位政治生态;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多次收受贵重礼品、大额礼金,长期违规占用周转住房,出入私人会所;
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践踏廉洁底线,多次向下属索要大额财物,套取金融机构低息贷款转贷授信客户牟利;
道德品行败坏,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滥用职权,擅权妄为,在重大经营决策方面独断专行,干预银行信贷事项,违规发放贷款;
贪婪无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下属机构套取公款并占为己有。
通报指出,林争跃“靠银行吃银行”,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寻租,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是隐性腐败和期权式腐败的典型。
林争跃。资料图
此外,据通报,林争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信银行党委研究,给予林争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昆明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曾任总行董秘领200余万年薪
公开资料显示,林争跃生于1963年6月,现年将满60岁,本科毕业于江苏省电视大学金融专业,后于北京大学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此外,他还有着中国经济师、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RFP)、美国企业理财顾问师(CFC)等诸多头衔。
2004年3月,林争跃加入中信银行,任该行南京分行稽核部副总经理,此前他曾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江苏分行。一年后,林争跃调任中信银行总行合规审计部,在该部门工作了两年后,他被派往吉林省,负责筹备中信银行长春分行并担任该分行行长。
2011年,林争跃迎来事业的高光时刻,他回到中信银行总行,并被晋升为董事会秘书,进入中信银行高管行列。
然而,林争跃担任中信银行董秘的时间仅仅不到两年。2013年5月,中信银行发布公告称,因内部调动,林争跃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此前,他已担任中信银行昆明分行行长,卸任总行职务后长期留在昆明。
根据中信银行2011年、2012年、2013年年报,林争跃在该行领取的税前报酬分别为245.96万元、214.58万元、275.72万元。
2017年11月,林争跃在中信银行云南分行任职期间,原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曾向该行发了一张240万元的罚单。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彼时,中信行昆明分行存在六项违法违规事由,包括未按监管要求及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及案件确认信息;内控失效,柜面业务管理失控、违规操作引发严重风险;违规代客户办理理财产品申购业务;支行违规办理并核算非结算性同业存款业务;未严格进行贷款用途审查及支付管理,大额贷款资金长期滞留未经使用即收回;违规批量处置个人不良贷款,报表反映不真实。
此次处罚中,林争跃也因对履行案件防控及经营管理责任不力,对分行内控失效,柜面业务管理失控、违规操作引发严重风险,对未按监管要求及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负有领导管理的直接责任,被取消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十年。
处罚信息公开表
因任期内昆明分行发生严重风险,林争跃提前结束了他30多年的银行从业生涯。时隔5年后,他再次回到公众视野,却是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2022年9月,云南省纪委微信公众号“清风云南”通报,据中信银行纪委、昆明市监委消息,林争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该行纪委纪律审查和昆明市监委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