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4岁受虐女童获6万元司法救助,追责与救济“两不误”,为司法救助“提前就位”提供了有益的司法实践。
5月18日,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对发生在建三江创业农场虐童一案受害女童于某茜的司法救助申请进行公开审查,决定给予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用于后续治疗。
黑龙江4岁受虐女童获6万元司法救助,追责与救济“两不误”,为司法救助“提前就位”提供了有益的司法实践。
一个多月前,因将大便拉在随身穿的纸尿裤里,引起“继母”曲某亭不满,年仅4岁的她被虐打致重伤二级,截至5月18日,仍在医院救治,尚未脱离生命危险。虽说继母和生父都已因涉嫌故意伤害、虐待女童罪被检方批捕,但医疗费也没有了着落。
黑龙江4岁受虐女童获6万元司法救助,追责与救济“两不误”,为司法救助“提前就位”提供了有益的司法实践。
从检方及早介入,到变更监护人,再到给予国家救助金,这些实打实的举措,推动着案件向积极方向发展,既体现了司法在保护儿童权益上的主动作为,也向外界释放出严惩家庭暴力行为、侵犯未成年人利益的强烈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