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件二审正式立案,关于这个案件的详细经过是怎样的呢?事件始末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一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移送的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的上诉材料,并于2020年7月10日立案受理,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件二审正式立案,关于这个案件的详细经过是怎样的呢?事件始末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这个案件的经过是以下内容:
事发当天,周燕芬谎称带两女孩一个9岁,一个12岁。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到达上海后,周某带两个女孩入住酒店,当天,王某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
后来事发后报警,去年7月,王振华因涉嫌猥亵儿童被捕。案件于今年6月16日在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审理,随后在6月17日进行宣判。彼时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同案的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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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出来,不仅普通民众,乃至律法圈都普遍表达了不满。
于是今年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件二审正式立案,希望能有个令人满意的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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