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网站近日印发《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其中指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城市和乡镇居住小区应按居住区规划设计配建幼儿园;幼儿园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为1:5至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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